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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 发布时间:2025-03-06 13:11
  • 来源: 宁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作者:
  • 发布机构:宁远县委依法治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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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依法治县理念的指导下,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并根据中共宁远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要求,不断推进我法治政府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退役军人事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定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我退役军人事务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具体工作。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局党组局务会议定期研究,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落实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2024年工作要点,制定普法计划、“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坚持法治建设工作与退役军人事务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部门绩效考核、平安建设目标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干部职工理论素养。切实抓好政策法规学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一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深化对应知应会党内规章和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把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普法考试通过率100%不断巩固和提升我局干部职工知法懂法用法的水平。是加强合法性审查。落实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将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等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

(三)确保职责履行到位,全面完成工作任务。一是认真完成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工作。2024年我县接收符合由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共28人,并按规定进行选岗安置安排工作;积极完成退役军人接收工作,做好退役士兵报到登记及接收档案;与人社局、总工会等单位联合开展了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大型系列专场招聘会,提供岗位1000个,有效利用微信群推荐优秀公司和企业,通过专场招聘和线上招聘,有28名退役军人应聘就业,另有36人填写了就业意向表。二是严格落实各项优待抚恤政策,定期走访慰问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因病临时救助685人次48.58万元;重点优抚对象第二次医疗报帐542人次23.2万元。对69名因重大疾病、遭遇意外伤害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进行特殊困难援助24.04万元,各类优抚资金做到了按时足额发放。严格做好优抚对象认定工作。2024年,我县新增优抚对象175人,其中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157人,残疾军人8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10人。

(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营造遵法守法尊崇氛围。在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同时,立足本单位工作实际,利用“法律宣传月”“春风行动”对广大退役士兵和社会各界人士宣传业务范围内的各项政策、法规;加强重要时间节点的普法宣传工作。以春节、“八·一”走访慰问和“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及9·30烈士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2024年累计发放退役军人相关政策宣传册、抽纸、宣传袋共计10000余份,广泛开展政策宣讲咨询活动,通过走访慰问,深入退役军人家庭,宣传法律政策,进一步增进退役军人对安置优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积极引导退役军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虽然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律人才不足我局专业法律人员不足,具备法律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的人员较少,对法治工作理解不深,影响工作开展,部分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二是依法化解矛盾压力较大。新时代面临的退役军人各种矛盾纠纷较为复杂,县乡两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法律资源和力量难以满足退役军人日益增长的需求。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负责人职责

(一)强化领导,突出重点。一是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对法治建设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二是年初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局年度工作计划,把法治建设放在年度工作的突出位置,坚持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问题。

(二)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发挥示范作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信仰,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依法履职作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基本方针,把法治思维贯穿退役军人工作全过程。一年来,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关于法治建设、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

(三)强化监督,确保落实。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在自觉接受上级党委政府和人大依法实施监督的同时,更加注重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及时受理反馈信息,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行政行为实施监督的权利。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党组、局长办公会等会议制度,坚决落实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和民主集中制。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领导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法治建设全过程,带头遵规学规守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抓好法治宣传活动。结合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利用支部主题党日等形式开展学法活动,组织大家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继续利用退役军人培训、退役军人回乡报到和退役士兵招聘会等形式,加大普法和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推动法治宣传工作更加贴近退役军人。

(三)依法依规履职。坚持依法行政,全面做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就业安置、服务保障、教育管理、权益维护等工作,实现新发展,展现新作为,不断增强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和荣誉感。

(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和健全矛盾化解机制。一是根据工作需要,在我局有一名法律专业工作人员的基础条件下,适时聘请一名职业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签订重要合同协议签订、涉军维权纠纷处理等出谋划策,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我局法治工作的规范性,同时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坚持将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在履行优待抚恤、安置培训、就业创业等相关职能的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所办理的行政给付事项,能够做到及时、准确。二是着力排查历史遗留问题,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体系建设,积极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指引等工作,切实维护好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扎实做好矛盾化解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增强广大退役军人和部分优抚对象的法治观念,引导其在法律政策范围内维护自身权益。畅通群众利益表达的渠道,完善信访、行政复议等相互衔接的矛盾化解制度,让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诉求有渠道、服务有保障,促进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法治化。

宁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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