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文旅广体局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
报告
一、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统计数据及成效
(一)行政执法数据统计情况。
2024年,我局共实施行政执法行为31件次。其中,行政许可(含行政许可初审)18件次,行政处罚12件次,行政强制1件次,行政裁决0件次,行政检查60件次,行政给付0件次,行政奖励0件次,行政确认0件次,行政征收征用0件次,其他执法行为0件次。
行政许可(含行政许可初审、延续)申请18件次,受理18件次,准予许可18件次。撤销许可0件次,经过听证程序0件次。
行政处罚立案12件,结案12件,结案率100。罚没金额11700万元。首违不罚1件,轻罚4件,分别占结案总数的0.83%和0.33%。经过听证程序0件。
全年实施行政强制1件次,其中,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0件次,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措施0件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件。
(二)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情况。
我局现有执法人员21,其中局机关2名,现在一名因为工作调整拟退出,未参加2024年行政执法人员换证考试;2名原持证人员多次补报成绩依然不及格。2024年,我局执法人员参加县司法组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1次,参加县案件案卷排查评选1次。参加市局组织的执法培训2次,参加市局组织的执法技能大比武1次,参加市局组织的交叉执法1次,通过以上活动,有力的提升了我局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何能力。
(三)行政执法制度落实情况。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一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行政执法有关情况和数据,如:公示行政许可3件,行政处罚12件。二是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年装卷归档行政处罚12件,行政许可由我局驻政务中心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指导申请人登录全国文旅平台线上申请办理,扫描上传相关资料,不需要递交相关纸质资料。其中有音像记录的0件。三是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共有0项属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法制审核人员2名,其中取得法律职业资格0人。2024年共有12件案件经法制审核,通过12件,不予通过0件。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情况。
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严格执行同案同罚原则,今年4件违法违规接纳1名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均予以警告并处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二是严格执行2023年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发的“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三张清单,2024年不予行政处罚1件、减轻或者从轻行政处罚4件,共5户市场主体。行政许可、行政征收征用、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裁量权基准全部按照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发公布的文件执行。行政执法事项目均录入按照“湖南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实行了省市县三统一。执行按照文化和旅游部下发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模板制作执法文书。统一由政府采购购置行政执法装服装。四是严格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法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执法机制,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完善联合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非现场执法等工作机制情况。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的特殊行业、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情况。对涉及多个部门、管理难度大、风险隐患突出的监管事项,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情况。全面推广涉企执法检查扫码留痕管理、“综合查一次”等措施,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情况。全面推进轻微违法、初次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制度,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等制度,完善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机制情况。
(五)加快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情况。
依法健全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现有7件案件中发现了涉嫌刑事违法线索,正在按照法定程序进一步完善相关证据,拟近期移交县公安机关。积极参加市县组织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案例指导等工作,有力提升执法人员能力水平,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六)特色亮点工作及经验做法。
将7件案件中发现涉嫌刑事违法线索,照法定程序完善相关证据后,拟移交县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处理,在此行业领域的执法监管工作将成为全市文化领域执法工作的典型指导案例。
二、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执法领域面广,涉及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新闻出版、版权、文物、电影、印刷等行业执法监管,而且执法人员单一,大部分为原退伍军人安置到执法大队从事执法工作,文化程度、执法能力均有所欠缺,提升空间有限。
三、2025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及举措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国办发[2023]27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湖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湘政办发〔2023〕51号)的要求,制定好2025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和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