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述法报告
2023年以来,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为着力点,争创“法治建设先进单位”,为宁远实现法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利法治保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扎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以开展“八五”普法活动为抓手,成立了以局长邱向谊同志为组长,分管副局长黄祥云同志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局属单位负责同志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与各股室、局属单位负责人层层签订责任书,同时明确内部人员分工,各类活动计划周详、组织部署到位,有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了法治建设(综合治理)落实到位。2023年以来我局未发生因人社业务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全局各干部职工未发生违法犯罪事件,法治建设质量和效果显著提高。
(二)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局党组将以组织开展“八五”普法活动为抓手,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行政执法考试,全年共10人通过了行政执法考试;组织了全局所有符合要求考试的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参加普法考试,通过率100%。
(三)全面落实“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依法行政基本要求。2023年以来,共实施行政执法行为233件次,其中行政许可3件,行政决定169件,行政处罚立案61件,做出行政处罚9件次,结案率100%。共有行政复议3件次,行政复议的结果全部维持我局的行政决定。
(四)积极落实“三项制度”。一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行政执法有关情况和数据,如:公示行政许可3件,行政处罚9件。二是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年装订归档行政处罚61件,做出行政处罚9件。三是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共有.项属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法制审核人员1名,其中取得法律职业资格0人。2023年共有2件案件经法制审核,通过1件,不予通过1件。
(五)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加大源头管控力度,积极开展劳动保障法规政策宣传培训,对辖区内企业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强化主动巡查,引导企业规范用工,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全年来,共接待群众来访156起,涉及农民工1137人次,当场调解劳资纠纷86起,依法受理欠薪案件38起,已全部办结,为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1001万元。
(六)“三基”建设有序推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创新突破,强化基层队伍、基层平台、基础工作建设,提升服务质量,让群众享受到更加规范、便捷、高效的人社服务。建强县、乡、村三级就业社保基层队伍,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对全县20个乡镇(街道)就业社保工作人员、422个村(社区)就业社保协理员开展了能力提升培训;为20个乡镇(街道)、26个示范村配齐了办公设备;建立健全了县、乡、村工作制度,规范了办事流程。
(七)强化依法行政的宣传报道,着力营造浓烈的依法行政氛围。结合12.4法制宣传日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2023年来,我局法规信访室在县域范围内发放法治宣传手册800余份,受教群体达1000人,编写宣传报道2篇,利用单位临街的电子显示屏播放《反间谍法》、禁毒、反诈、打击非法处理金融等各个方面都进行了滚动式的宣传标语和视频,对实施的新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相应的宣传培训方案和计划,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以来,我局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当前经济不景气,拖欠民工工资事项增长较快,我局行政执法设备和人员编制配备较少,导致行政执法效能不高;个别干部职工法治理念、法治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法治建设的要求,单位内法律专业人才较为缺乏等。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全年共收到行政诉讼案件24起,最后结果是10起以撤诉告终,13起驳回原告上诉请求,还有一起尚未开庭审理,在已开庭审理的23件次庭审中,我局行政负责人都亲自或是委托分管法规的副职出庭。在局长和分管法治建设工作的副局长黄祥云同志的领导下,我局坚持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业务工作全过程,在实际工作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使得我局全年未发生因人社业务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全局各干部职工也未发生违法犯罪事件,法治建设质量和效果显著提高。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加强组织学习法律法规,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二是进一步创新,丰富法治宣传教育手段,提高普法实效。三是提升“以案释法”的时效性,凸显针对性,强化警示教育作用。四是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联动,提高执法的实效。
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