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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宁远分局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 发布时间:2024-01-13 16:51
  • 来源: 宁远县司法局
  • 作者:
  • 发布机构:宁远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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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宁远分局

关于2023年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2023年,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宁远分局认真落实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围绕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和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利剑”行动为抓手,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全面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努力打造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铁军。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统计数据及成效

(一)行政执法数据统计情况

2023年我局共查处各类行政处罚案件46件,其中不予处罚4件,减轻处罚2件,从轻处罚4件罚款296.70545万元。办理配套办法案件8宗,其中查封扣押2宗、限产停产1宗、移送拘留3宗、行政拘留6人,环境污染刑事移送2宗、采取刑事强制措施5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6件。

行政许可受理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69起,审批项目31个,预审项目9个。

(二)开展专项行动,坚决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以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和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为重要抓手,继续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要求,将执法大练兵与日常工作、专项工作紧密结合,以练为战,以战促提升,切实强化规范执法能力。今年以来相继开展“利剑”行动、VOCs、园区企业执法、环评与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检查、大气特护期专项检查等多个专项执法行动。

一是主动出击,严格执法。2023年我县行政处罚办案数、四个配套办法案件数、“利剑”行动考核中排名全市前列。共查处各类行政处罚案件46件(含不予处罚4件、警告2件),罚款296.70545万元。办理配套办法案件8宗,其中查封扣押2宗、限产停产1宗、移送拘留3宗、行政拘留6人,环境污染刑事移送2宗、采取刑事强制措施5人。办理了禾亭镇某五金加工厂危险废物倾倒案、宁远县梅翠环保砖厂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案等一批重大案件,受到省市领导高度肯定。其中,禾亭镇某五金加工厂危险废物倾倒案被省厅采纳为投诉举报典型案例。通过开展系列执法专项行动,以实战练兵的状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二是深入推进“利剑”行动。印发《宁远县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方案》,截至目前,已完成198个问题整改调级降级,其中13个红色等级隐患降为蓝色安全等级、59个橙色和126个黄色等级问题降为绿色安全等级,环境风险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三是积极开展严厉打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弄虚作假专项行动。重点检查2020年至2022年度完成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的建设项目。专项小组通过实地查看现场、查阅台账资料,对企业自主验收手续、验收报告质量情况、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等进行了重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四是持续推进大气污染专项行动。开展日常监管例行巡查工作,并深入各建筑工地、城区重点区域及路段、加油站、园区等企业的环境状况进行现场调研,对在建工地及涉气企业生产过程中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运行管理台账及环境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针对检查中存在未严格落实扬尘防护措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不齐全不规范等问题,现场要求立即整改到位,确保到位,特别是对省“四不两直”发现交办的宁远红狮水泥环境违法问题,执法人员主动上门帮扶指导,迅速督促整改,并对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三)行政执法培训情况

一是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将环境执法工作与党建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筑牢思想根基。完善培训体系,定期组织执法业务培训、法规学习、邀请法律顾问进行案例分析等,共计10余次培训,着力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技能和行政执法水平。二是充分发挥案卷评查在规范执法行为中的作用。成立了由局长任顾问,分管执法领导任组长,执法大队、法制股为成员的案卷评查小组,不定期对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案卷评查和执法评估,对存在问题及时纠正并制定整改措施,今年以来下发通报3期;积极参加全省案卷稽查评比,我局选送的15宗案卷,均得到省厅好评。通过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有利于规范执法案卷管理,促进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化,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三加强业务骨干的培养。选派政治觉悟高、能力水平强的年轻干部参加全省市执法大练兵,翟牧豪、阙健雄等同志在参加省、市交叉执法大检查时,发现问题线索42件;阙健雄在全省执法大比武中,荣获综合组合奖第三名。

(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一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通过宁远县人民政府网及时公示公开了我局办理的行政处罚、权责清单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规范事前公示,充分利用了信用永州工作平台进行公开公示。二是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执法卷宗制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和管理制度,制定或采用行政执法文书标准格式,便于监督管理。保障事中记录“全过程”,对企业现场检查、行政执法和送达时进行现场拍照录像,持续完善全程记录装备管理制度。全年规范整理装卷归档行政处罚23件。三是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审核主体责任,配备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股室负责人,负责行政处罚和强制的相关法制审核工作。法制审核人员2名,其中取得法律职业资格1人(C证)。2023年共有46件案件经法制审核并全部通过。

(五)坚持目标导向,创建执法机构规范化单位

制定印发《宁远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创建工作方案》,通过开展规范化创建工作,发挥试点单位引领带头作用,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执法信息化建设,实现“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争先进”的奋斗目标。投入资金30万元,采购了一批紧急执法装备。

二、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创新执法方面还存在差距

执法人员仍停留在现场(勘察)检查、查阅档案、调查询问等传统的执法方式,创新执法方面存在不足,无人机等新技术执法装备应用不足,在综合运用在线监控系统、电力监控系统等监管手段提升执法效能方面还有待提高。

(二)执法队伍素质仍有待加强

面对新的环境监管要求和法律法规不断更新,执法人员暴露出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不足的问题,不善于运用各种手段综合有效打出“组合拳”,“一专多能”的“多面手”式执法尖兵较少。

(三)执法规范化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在科学统筹执法检查方面存在一定不足,执法过程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性方面仍需进一步完善,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后,缺乏后续整改跟踪督促,未能促使有关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三、2023年工作打算

1.科学制定2024年执法计划。按照省厅、市局制定的年度综合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计划,统筹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等现场检查任务,制定年度现场检查计划,按月细化落实,统一组织开展综合执法检查,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避免多头重复执法检查。

2.丰富执法手段,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大力推进非现场执法,通过对在线监控、电力监控、湖南铁塔哨兵、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等平台的广泛使用,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精细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执法效能。

3.继续加强执法人员综合能力建设。组织全员参加线上、线下的各类业务知识技能培训,努力提升执法业务知识储备,着力培养执法尖兵和业务能手,增强依法执法的自觉性,推动形成护法、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以点带面提升队伍整体执法办案能力。

4加强部门联动和“两法衔接”。加强部门联动执法,积极协调公安、检察机关和法院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努力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合力。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着力解决案件移送工作中该移不移、该接不接、该立不立等问题,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宁远分局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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