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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 发布时间:2024-02-21 11:14
  • 来源: 宁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作者:
  • 发布机构:县委依法治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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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和市局、县司法局的大力指导下,把法治政府建设融入住建领域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领域工作法治化水平,现将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作为局领导班子理论学习的重点内容,通过召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等,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体干部职工利用湖南省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湖南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学习强国APP等网上平台,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学习,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对于“中国之治”的关键性作用,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不断提依法行政能力。

(二)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依法行政。为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执法权力的制约监督,我局20年调整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局长为组长,法治建设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通过采取现场执法监督、检查执法文书和座谈反馈等方式进行执法监督,重点对行政执法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依法行政的决策部署情况,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情况进行监督,提出执法监督意见,了解执法人员执法情况,及时督促改进执法工作。

2.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确保科学决策。一是充分落实法制审核制度。我局2023年调整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于认定不良行为记录和移交县城管局等部门处理的案件,必须经过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法制审核后方可报送和移交,对于规范性文件等重大行政决定必须进行合法性性审查。我局2023年牵头出台并对外发布的《宁远县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了合法性性和公平性审查。二是进一步明确法制审核范围。我局2023年8月根据《湖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规定,重新梳理了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并在政府网进行了公示,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三是全面落实政府部门聘用法律顾问制度。今年以来,局法律顾问协助我局审核或提供法律意见建议的合同等20余件,有效预防违法行政行为发生,增强全局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为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支持。

3.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群众办事效率。我局坚持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工作目标,聚焦企业办事遇到的痛点、堵点,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我局行政许可事项有8项,法定办结总时限为119天,结合工作实际,通过重塑流程、优化环节、精简材料、压缩时限、告知承诺等举措,开辟绿色通道,加强批后监管,集中优势力量等方式,我局将办结总时限缩短至81天,缩短办理时限38天,减少申报材料29份。二是实施项目审批综合窗口“通办通取”。我局牵头完成了宁远县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审批事项清单的梳理整合工作,印发《关于实施项目审批综合窗口“通办通取”工作方案》,落实每个审批阶段(即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工作要求。

4.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我局制定了2023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任务项目化,进行目标分解,抓好责任延伸,目标落实到位。一是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我局2023年组织开展了农村建房质量安全及执法检查培训会、农民工工资支付培训会、住建领域建筑工人及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管理培训会等。特别是为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我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住建局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普法宣讲团深入建设项目对工程各方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夯实工程安全监管法治基础。二是推动普法常态化。积极围绕商品房买卖、宪法、安全生产等中心工作,开展清单式普法、加强执法过程中的实时普法,结合重要时间节点普法,推动常态化、制度化实施全行业全领域普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5”世界环境日、“6·15”非法集资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住建局紧扣主题,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集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长沙望城自建房倒塌事故发生后,大力宣传《湖南省农村建房管理办法》《永州市乡村建房建设管理条例》《湖南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

5.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我局在宁远县政府网(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湖南一件事一次办)统一、集中公示了我局的权责清单,包括基本编码、职权名称、责任处室、职权类型、职责、权限、依据、办事指南等信息。二是依法公开行政执法结果信息。我局2023年行政许可申请251件次,受理251件次,准许许可251件次,撤销许可1件次,在信用永州平台上公示251件次。二是落实全过程记录方面制度方面。 我局根据执法工作需要,配备了9台行政执法仪,配备执法检查专用车辆2台。 我局办理的每个行政执法案件按照办理程序装订成卷宗,形成整套资料,记录着办理过程的整个流程。三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我2023年移交县城管局等部门处理的27个案件,全部经法制审核后进行移交。我局2023年8月根据《湖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规定,重新梳理了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我局2023年牵头出台并对外发布的《宁远县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了合法性性和公平性审查。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县住建局行政执法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一是重大行政许可法治审查需进一步加强。住建领域行政许可现行是线上申请,线上审批,线上办理,没有设置法制审核环节。二是对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水平有待提高。我局在建项目安全和质量日常监督检查由县质安站具体实施,但县质安站相当一部分工作人员是由退伍军人安置,大多文化水平不高,也没有专业背景,执法监督检查水准有欠缺。三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分离不利于行政执法监管。我局对住建领域行驶行政检查权,但对行政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确没有行政处罚权,需将违法违规线所移交城管部门查处,监管力度打折扣。四是部分法律法规已经过时,与实际不相适用,急需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法治建设的有关情况

单位主要负责人始终把法治建设作为立身之本,贯彻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牢固树立正确的法治建设观念,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一是本人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将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二是认真安排部署,按照相关要求将法治建设与城乡建设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年初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坚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各类问题,重大问题随时研究解决。三是强化体系建设,成立我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修订完善我局法治工作相关制度。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头学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政策,督促其他班子成员依法行政、守法用法,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自觉维护司法权威,支持法院生效判决。四是严格落实考核,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考核评价作用,调动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有力推动了全县城乡建设工作各项任务落实。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县住建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行政执法建设,努力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再上新台阶。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全面提升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专业水平。组织开展安全质量监管专题培训,加大住建领域重点法律法规学习、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化制作,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

2、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将重大行政许可设置线上法制审核环节,规避法律风险,依法履行许可职权。

3、持续对在建项目加大行政执法检查力度,确保项目生产安全、质量安全。

宁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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