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财办〔2024〕1号
宁远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2023年,宁远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坚持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统筹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积极抓深抓实立法、学法、普法、执法、守法等各项法治工作,为财政改革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现就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法治责任。认真落实县委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总体方案和年度法治建设责任制工作要点,研究制定宁远县财政局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的工作部署,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落实述法工作相关要求,牵头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事宜,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各项工作。
(二)深化财政普法,坚持学用结合。2023年是实施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八五”规划的第三年,年内对财政“八五”普法实施情况开展了中期评估。三年间,宁远县财政局聚焦重点,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以及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财经法律法规和财政制度政策开展财政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开展“财经法律法规及财政制度政策普法宣传”年度重点普法项目,拓展“学用结合”的普法方式,以会计准则制度汇编、预算编制工作会议、财政财务人员全员业务培训等方式等丰富创新的宣传形式,对广大财会人员开展普法培训,同时依托小微基地,全面深化行业普法。
(三)坚持依法理财,提供法治保障。坚持把过“紧日子”思想作为预算管理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分配机制,2023年公用经费在往年测算基础上压减10%,专项经费在上一年基础上压减10%,共压减资金1.05亿元。加强政府投资评审管理,完成评审项目1097个,送审金额44.14亿元,审定金额35.79亿元,审减金额8.35亿元,审减率达18.91%。持续优化政府采购管理,政府采购预算3.35亿元,实际完成采购3.23亿元,节约资金1177万元,资金节约率3.51%。强化乡镇财政管理,出台《关于全面加强和规范乡镇财政管理的通知》,对预算管理、收入管理、监督约束机制等9个方面进行了明确,乡镇财政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注重在法治政府工作中发挥财政作用。2023 年安排普法经费(含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经费)116万元,依法治县工作经费16万元,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经费8万元,法律援助经费8万元。
(四)聚焦群众关切,打造阳光财政。聚焦“放管服”改革,持续清理整治政府采购领域各种隐性壁垒,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深入推进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改革,实现缴款票据电子化、缴款记录信息化,有效解决了改革前开票到银行缴费等繁琐事项,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主动回应群众关切问题,2023年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3件,代表、委员满意度100%。组织党员承诺为民办理1-2件实事,共收到承诺书80余份,已完成80余件。同时我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进一步抓好财政预决算和财政绩效管理、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贯彻落实,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公正严明执法,落实执法监督。坚持严格落实财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财政执法监督更加规范。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强化信用信息在财会行业、政府采购领域等监管中的运用,综合运用“互联网+监管”、跨部门联合监管等监管措施,实现规范监管、精准监管。对4个单位、1个企业进行财政监督检查,行政检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针对发现的不规范问题,进行现场指导,将检查情况公示,并督促相关单位、代理记账机构进行整改。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营造公正透明的竞争环境。我局制定了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方案,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原则,组织起草股室对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开展清理工作。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法治财政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一是制度文件管理需进一步规范;二是财政普法力度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法治建设示范创新能力有待加强;四是对基层财政部门的普法工作指导要进一步加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我局将法治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将法治政府建设与财政日常工作相结合,在履行财政职能过程中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局主要负责人积极主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二是依法决策,强化监督。严格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决策,重大行政决策提交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定及法律文书等进行审慎审查,参与重大行政案件讨论,审核相关合同、协议并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保障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建立健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好执法信息的事前事后公开。三是依法行政,强化宣传。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模范遵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各类法律知识学习教育,统筹推进责任落实、宣传教育、依法行政,以知行合一的实际行动推进我县财政事业的发展。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2024年,宁远县财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稳步推进宁远财政法治建设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
一是筑牢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水平。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理念,不断完善党领导财政法治工作的机制,增强党员干部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
二是开展普法宣传,创新普法方式。利用重大节日和宪法宣传日等时间节点,持续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强化法治氛围培育,聚焦财政体制改革热点问题,积极打造财政普法特色亮点。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不断加强对执法队伍的法律法规和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执法能力,推动财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各项能力,建立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执法队伍。
宁远县财政局
2024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