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一)聚焦城市管理重点领域,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一是以创文巩卫为切口,市容市貌日新月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在创文巩卫工作发挥主力军作用,积极深入开展市容整治工作,重点开展市容市貌专项整治行动攻坚战、环境治理“九大”集中整治行动,严格规范渣土运输,落实“七个100%,六个不开工”工作要求,建立渣土运输车辆实时监管平台,对街道、工地、校园周边环境和重点地段进行检查。同时,加强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全面启动执法案卷审查机制,让行政执法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准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今年以来,共制作执法案卷118个,处罚金额241万元;加大渣土扬尘严管重罚力度,对新引进的78辆新型环保渣土运输车全部联网运行,县城区建筑垃圾(渣土)实现全密闭、全监管、全规范运输,对各类建筑工地检查505处,治理道路扬尘20起,规范整改渣土运输37起,对违规行为罚款18起,罚款50余万元。
二是以服务群众为中心,民生保障提质增效。压实责任,规范供气安全,成立城市运行和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领导小组,制定出台相关工作方案,实行液化气瓶全过程规范监管,全县8家燃气经营企业全部安装智慧燃气安全管理系统,86辆燃气末端配送车辆全部更改为燃气专用“小黄车”,出动执法人员1560余人次,邀请省燃气专家到我县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管理专项培训2次,全面完成全县1300个餐饮场所排查整治工作,共打击各类燃气违法行为18起,查扣气瓶200余个,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度排全市前列。
(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根据“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制定《宁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主动公开,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依托宁远县政务服务网、宁远县人民政府网、“互联网+监督”等平台公示权力和责任清单,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2023年度,我局梳理并公示执法事项清单113项,其中行政处罚67项,行政许可37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确认3项、其它行政权力3项,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3张。规定执法人员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采取佩戴执法证件的方式,执法全程公示执法身份,出具行政执法文书时,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执法时穿着统一制式服装,佩戴统一标志标识。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及时完成新执法队员执法证申领、年检、换证等工作,对调出本单位的执法人员的执法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动或注销,至2023年底我局共198人取得行政执法资格。
二是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对行政执法程序的启动、调查、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各环节均通过笔录、照片、视频资料等载体客观实行全过程记录。同时,根据《宁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管理,按规定归档保存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并通过统计分析记录资料信息,及时发现行政执法薄弱环节,不断改进执法行为。
三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现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严格落实各级关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规定,制定《宁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度》、《案件审理委员会制度》确保重大行政行为合法性;对于适用一般程序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听证的案件,在作出决定前经法规股审核,签注法制审查意见,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重大疑难案件经案审会审议决定,以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中的作用,法律顾问参与信访案件、重大案件讨论并发表意见,办理诉讼案件,参与重大商务合同拟、审,发送律师函等。
四是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执法监管效能。为推进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工作,采取抽查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制定《宁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遵循依法、随机、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提高监管职能、落实严管措施、降低行政成本的原则,对行政执法领域执法对象、服务对象进行随机抽查,2023年度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2次。
五是开展法制学习培训,提升执法素养和水平。本着“强基础、补弱项、促提高”的理念,及时梳理涉及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汇编并下发给各执法部门参考学习。同时,开展法律知识和执法专项培训,强化重大案件办理能力,通过举办专题讲座、集中学习培训等方式,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2023年以来,我局先后组织大型专题执法培训1次、案审会典型案例学习3次。
宁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