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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 发布时间:2024-02-21 10:45
  • 来源: 宁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作者:
  • 发布机构:宁远县委依法治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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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2023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宁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市、县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在法治宣传、依法决策、制度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不断推进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发展。现将2023年度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和2024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聚焦城市管理重点领域,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一是以创文巩卫为切口,市容市貌日新月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在创文巩卫工作发挥主力军作用,积极深入开展市容整治工作,重点开展市容市貌专项整治行动攻坚战、环境治理“九大”集中整治行动,严格规范渣土运输,落实“七个100%,六个不开工”工作要求,建立渣土运输车辆实时监管平台,对街道、工地、校园周边环境和重点地段进行检查。同时,加强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全面启动执法案卷审查机制,让行政执法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准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今年以来,共制作执法案卷118个,处罚金额241万元;加大渣土扬尘严管重罚力度,对新引进的78辆新型环保渣土运输车全部联网运行,县城区建筑垃圾(渣土)实现全密闭、全监管、全规范运输,对各类建筑工地检查505处,治理道路扬尘20起,规范整改渣土运输37起,对违规行为罚款18起,罚款50余万元。

二是以服务群众为中心,民生保障提质增效。压实责任,规范供气安全,成立城市运行和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领导小组,制定出台相关工作方案实行液化气瓶全过程规范监管,全县8家燃气经营企业全部安装智慧燃气安全管理系统,86辆燃气末端配送车辆全部更改为燃气专用“小黄车”,出动执法人员1560余人次,邀请省燃气专家到我县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管理专项培训2次,全面完成全县1300个餐饮场所排查整治工作,共打击各类燃气违法行为18起,查扣气瓶200余个,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度排全市前列。

(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示,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根据“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制定《宁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主动公开,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依托宁远县政务服务网、宁远县人民政府网、“互联网+监督”等平台权力和责任清单,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2023年度,我局梳理并公示执法事项清单113项,其中行政处罚67项,行政许可37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确认3项、其它行政权力3项,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3张。规定执法人员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采取佩戴执法证件的方式,执法全程公示执法身份出具行政执法文书时,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执法时穿着统一制式服装,佩戴统一标志标识。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及时完成新执法队员执法证申领、年检、换证等工作,对调出本单位的执法人员的执法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动或注销,至2023我局198取得行政执法资格

二是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行政执法程序的启动、调查、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各环节均通过笔录、照片、视频资料等载体客观实行全过程记录。同时,根据《宁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管理,按规定归档保存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并通过统计分析记录资料信息,及时发现行政执法薄弱环节,不断改进执法行为。

三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现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严格落实各级关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规定,制定《宁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度》、《案件审理委员会制度》确保重大行政行为合法性;对于适用一般程序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听证的案件,在作出决定前经法规股审核,签注法制审查意见,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重大疑难案件经案审会审议决定,以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中的作用,法律顾问参与信访案件、重大案件讨论并发表意见,办理诉讼案件,参与重大商务合同拟、审,发送律师函等。

四是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执法监管效能为推进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工作,采取抽查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制定《宁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遵循依法、随机、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提高监管职能、落实严管措施、降低行政成本的原则,对行政执法领域执法对象、服务对象进行随机抽查,2023年度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2

五是开展法制学习培训,提升执法素养和水平。本着“强基础、补弱项、促提高”的理念,及时梳理涉及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汇编并下发给各执法部门参考学习。同时,开展法律知识和执法专项培训,强化重大案件办理能力,通过举办专题讲座、集中学习培训等方式,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2023年以来,我局先后组织大型专题执法培训1次、案审会典型案例学习3次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城市管理领域法治政府建设配套制度还需要不断修改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在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各项任务上,与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责界限模糊,责任不够明确,与乡镇街道和部门间的协同联动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

二是学法力度有待增强。学法不够主动,法治学习方式较单一,目前法治学习主要通过传统授课、学习法律条文知识等方式,局限于需要式学法,部分执法人员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不能有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

三是执法水平有待提高。由于综合执法管理领域涉及广、法律法规多,但一线执法人员数量少,导致行政执法工作未能实现全覆盖,且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难以适应不断提高的行政执法专业性和综合性要求。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根据《湖南省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文件要求,我局党组书记、局长欧阳胜辉同志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一是将法治建设相关工作纳入党组议事安排,高度重视法治单位建设,带领局党组制定了《宁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领导全局各项工作向法治轨道稳步推进。二是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依法用权,依法行政,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三是开展执法培训,提升执法水平。通过参加省、市执法培训、开展内部执法专项培训、典型案件案审会学习等方式,学习法律法规、文书制作、执法程序等内容,并将学习成果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四是及时梳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并公示,印发《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汇编》给各执法部门,做到“事项清、依据明”五是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干部职工要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六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七是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重点内容,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坚持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尊法学法,组织干部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的学习培训,切实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规范案件办理程序,锤炼执法人员的工作能力,强化理论学习,提升执法办案水平、日常管理能力和服务群众能力。进一步转变思想,更新执法理念,充分运用信息化执法手段,积极探索非现场执法模式,提升在城市管理过程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是加强执法监督考核。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更新并公开权责清单,对行政处罚案件和“双随机、一公开”事项在政府网站公示,继续实施执法过程全记录、重大案件法制审核,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的发生。建立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加强法治宣传多样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适应普法宣传新形势,结合重要时间节点,采取线下与线上、集中与分散、传统与新颖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使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宁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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