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无标题文档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公开 > 法治政府建设
宁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发布时间:2024-02-20 15:43
  • 来源: 宁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者:
  • 发布机构:宁远县委依法治县办
  • 字体【      】

宁市监发20244

宁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

一是切实加强法治市监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将法治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和领导班子责任目标,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局长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直接分管法治工作,要求股室负责人员对本股室、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直接责任。形成依法行政工作整体有人领,具体工作有人做,事后监督有人管,保证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发挥党组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工作计划,与市场监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契机,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严格依法办事,强化监督,严禁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执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

(二)进一步优化服务,营造便捷营商环境。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大力推进“一网通办”平台的应用。我局在前期注册登记环节1.5个工作日的基础上,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时间至1个工作日办结(其中企业登记0.5天,资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证,现场办结),通过“全程电子化、一网通办”网上申报资料预审压缩至0.5个工作日内办结,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发证。具体做法如下:一是进一步完善注册登记、行政许可及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将事项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示范文本等汇编成办事指南和二维码,在政务服务大厅、办证窗口和网上公示。二是优化审批及服务流程。按照“减时限、减流程、减材料、减证明”的要求,推进行政许可及服务事项流程再造,对所有的许可事项实行“审核合一”。三是实行“六个即一厅办理、一站导办、一次告知、一窗受理、一次办好、一单速达。四是推进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的应用,实现“登录一个平台、填报一次信息、后台实时流转、即时回馈信息”的全流程网上办理服务,各部门不再重复采集数据和身份验证。截至目前,我县通过“一网通办”平台申报的企业共5462家,审核通过4821家,占全程网办率的75.02%;企业开办新设网办率到到99.67%名列全市第一;五是创新便民化服务。推行容缺受理,配备帮办人员,实行免费帮代办服务。今年为企业开办提供免费帮代服务5000余件。

(三)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积极推动全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根据市场主体依法合规情况、评级情况、风险情况等,公开公正确定检查频率和范围,避免重复性和随意性。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的实施方案、抽查计划、实施细则、执法人员名录库和市场主体名录库,让抽查工作有章可循。截止2023年12月26日,全县22个成员单位均已实施了抽查检查任务,全县累计制定或接收任务数176项,已完成176项,共抽取检查人员723人,抽取检查对象1144家,已录入检查结果1144家,已公示检查结果1144家,公示率100%;其中,跨部门任务累计制定或接收任务数99项,已完成99项,共抽取检查人员328人,抽取检查对象181家,已录入检查结果181家,已公示检查结果181家,公示率100%,跨部门任务占总任务比重为56.25%。

(四)全面落实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工作。

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举措,于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有着重要意义。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我局全面推进“信用永州”信息公示工作,2023年我局累计公示行政许可数据19946件,公示行政处罚数据202件。二是做好信用核查与信用承诺工作,按照“一核查、一许可、一承诺”的顺序,对前往办理业务的主体落实信用核查并及时反馈。截至目前,全局累计信用承诺11803条,信用核查10980余次,其中红名单25条,黑名单16条,均已按照我局联合奖惩工作办法对其进行了反馈,对于红名单主体实行优先办理和容缺办理,对于黑名单主体实行限制办理和从严办理。三是积极开展信用修复工作,积极协助行政处罚公示已到期的市场主体开展信用修复工作,累计修复市场主体16家;四是大力开展信用宣传工作,局机关每季度召开一次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推进会,通过3.15、普法宣传、知识产权月、食品安全月等活动适时进行宣讲,同时,号召沿街有电子显示屏幕的市场主体进行标语轮播,截至目前,累计发布工作动态8篇,累计播放宣传标语1000余次,助力营造全县创建氛围。

(五)深入实施执法公正依法,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一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有力。2023年来我局先后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护苗行动”、肉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包装饮用水不合格问题专项整治、“长江禁捕,打非断链”、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和反食品浪费行为专项行动、小餐饮专项整治、宁远县中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宁远县2023年整治药店专项行动、宁远县2023年特殊药品和专管药品流通监督检查行动、宁远县2023年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宁远县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等食品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处食品案件129件,药品案件15件,医疗器械案件11件,化妆品案件9件,有力保障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二是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全县市场秩序持续向好。2023年来我局先后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护苗行动”、 房地产开发行业违规收费专项整治、民生领域“铁拳行动”、打击商标侵权、知识产权打假专项行动、保护“千年鸟道”专项行动等专项执法行动,围绕“民怨最深、危害最大、监管责任最重”的突出问题进行大力整治,严厉查处各类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2023年度我局已立案查处行政处罚案件267件,结案228件,共计罚没金额303.69万元。三是开展价费专项整治。2023年我局先后开展了2023年“年关守护”价格检查和打击传销工作行动、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加强春耕期间农资市场价格监管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转供电价格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房地产开发行业违规收费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检查车站及大中型超市、农贸市场、农资经营主体、转供电、房地产企业共计200多家次,发放签订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3500余份,分别对县内六家房地产企业进行房屋测绘费、土地测绘费以及抵押登记费的调查处理,已立案查处5起,合计清退费用667520元。其次,根据省、市、县政府安排,与县教育局、县发改局、财政局组成联合调查组,调查明德湘南学校网上投诉乱收费事件,查实明德湘南学校违规收取小语种联合办学费用,合计清退多收费用3313600元,有效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保障全县市场价格的稳定有序。四是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认真核查每一起投诉举报,收集案件线索,深入摸排一批案件线索。2023年,我局共接收到各类消费投诉举报1675件,其中全国12315平台分流的投诉件398 件,举报167件;宁远县12345公共服务热线分流的各类投诉举报共1110件。投诉举报违法线索涉及到食品、药品、化妆品质量、商标侵权、价格违法、虚假广告等民生领域方面,我局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较高质量的办结了各类投诉举报案件,真正做到了把消费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在很大程度上杜绝了重复投诉的情况,对涉及违法的投诉举报线索立案查处共40件,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提升了广大群众的满意度。同时,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2023年共查处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案件3件,罚款共计30606元。通过案件的查办,我局在日常工作中对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保护进行广泛宣传,有效的遏制了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机构改革以来,多部市场监管法律法规颁布和更新,市场监管的职能增加、面临的监管任务更重、监管的对象更加多元化,监管难度加大,我局在理顺和行使机构职能、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执法工作有限性凸显。一是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管中进行事前防范和教育不够,倚重发现违法行为后进行行政处罚的方式进行监管,致使违法状态持续。二是执法过程中习惯使用行政处罚手段,不善于使用行政指导等柔性方式处理问题。三是虽然在对监管对象进行行政处罚的同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但是事后复查不够,没有形成闭环管理,较少跟踪监督违法行为的改正。

(二)市场监管数字化水平不充分。市场监管数字化水平与市场监管工作的实际需求不匹配。执法文书电子化程度较低,在执法人员进行日常巡查监管和行政处罚程序过程中,对于应当或者可以当场采取相关措施和处罚的情形,无法实现实时录入信息系统、现场打印执法文书等,影响市场监管效能。执法精细化管理水平较低,尚未完善执法信息系统,完整记录每一次具体的执法活动,无法实现行政执法处处“留痕”。网上销售产品、网上订餐等销售行为激增,网络已经成为假冒伪劣产品案件的高发地,但是缺乏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监测、分析、研判网络产品安全风险,提高网络监管服务效率能力不足。

(三)执法队伍建设不充分。一是执法力量与执法职能严重不匹配、亟待提升。目前大部分市场监管所是将原工商监管所整合后成立,退休人员较多,新近的很大一部分退伍军人,都是新手。我局承担的职能却除了原来的食品药品办证和食品药品监管外,还增加了工商、质监、价格、知识产权、盐务等职能,监管乏力现象明显。二是执法人员的专业化程度亟须提升,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领域专业知识和专业技术人员普遍缺乏,导致稍微复杂一点的案件就难以应付。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相关工作要求;二是推动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研究解决了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落实了足够的法治建设经费;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采取措施加强了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定期清理,政务公开透明规范。四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对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五是尊重并执行生效行政复议、审判、检察建议书等决定,不折不扣按指示办理。六是继续加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法律,“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得到落实。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县局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加大力度、优化措施,着力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破解法治工作难题。

一是思想上再加压,进一步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一步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继续高标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积极贯彻县委依法治县办的各项工作要求,全面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安排。

二是措施上再落实,进一步强化学法提升法律素养。继续健全和完善局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丰富法律知识的学习形式,有效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同时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建设。一是建立培训制度,多种方式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二是完善考核机制,以案卷评查等多形式不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考核评价,促进全局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提升。

    三是行动上再提速,进一步抓好执法制度化规范化。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狠抓重点领域监管工作。持续深入优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加

大督查力度。继续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确保信息公开透明。继续围绕法治建设大局,认真履职尽责,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法治工作水平,努力开创市场监管法治工作新局面。


宁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30日


   


上一篇: 宁远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下一篇: 宁远县应急管理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