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民政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今年来,县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细照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民政职能职责,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现将县民政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执行学法计划,制定了《宁远县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计划》,坚持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制度,坚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开展3次法治专题培训,提升民政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形成良好法治氛围。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宁远县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制定了《2023年度宁远县民政局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普法计划》,结合民政工作实际,针对《宪法》《民法典》《湖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八五”普法》《湖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八五”普法导读202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安全生产法》《信访工作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集中重点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策解读能力。
(二)着力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持续开展“宪法进社区”等活动,围绕民法典、慈善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民政法治宣传教育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以婚姻登记处和殡葬服务中心为延伸点,加强对服务对象的宣传;利用乡镇(街道)社工站专业服务窗口,对便民利民政策进行宣传。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社会救助经办员的作用,由他们利用入户走访的时机,向群众宣传国家有关惠民政策;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活动,通过各种方式向群众宣传涉及民政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民政领域重点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
(三)全面提升民政依法行政水平。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履职,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度并进行动态管理,树立执法为民理念,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3年3月中旬至6月中旬,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民政局党组反馈指出法制建设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养老服务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考虑到民政执法对象特殊性,运用好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让民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畅通群众权利救济渠道。做好行政决策公开工作,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做到了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年度内未发生违法行政案件。二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深入推进突出问题依法治理,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建立养老服务领域“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试点工作协调机制,充分运用监管一体化平台,联合多部门共同发力,加强养老服务重点领域的监督管理;加大社会组织行政执法力度,积极推动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与政法委、公安、网信等部门建立协同联动机制。今年以来共召开20次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重大事项,从制度上保障了决策的科学性、民主化。聘请法律顾问1名,推荐法治督察员1名,参与重大决策、合同审查、行政复议应诉和法律咨询等工作,有力地推动法治建设落实落地。三是建立健全会审机制。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会审机制,对重大疑难、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执法案件,由相关部门进行案件会审;建立对县级民政部门执法案件联合指导机制,根据县级民政部门执法工作的需要,联合相关部门予以指导。定期开展案卷评查,完善法律文书,今年完成行政许可65件;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今年以来出庭2次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落实检察机关意见和检察建议,及时纠正违法不当行政行为的情况。会同纪委、财政等有关部门,扎实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不规范地名清理和殡葬领域突出问题、“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等行动,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四)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一是不断完善村(居)民自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健全充满活力的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推进乡村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提升基层群众自治水平。加强村(居)委会规范化建设,明确村(居)委会下设的各类委员会,并对下属委员会的职责分工、设立标准、设立程序、挂牌清理等事项提出指导意见。创新载体优治理,以全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县为载体,持续抓好“一约五会”,创新推进“四不五会”月例会,实现422个行政村(社区)“全覆盖”,75个示范村“走前列”。二是探索建立社区治理“五社联动”机制。打造了莲花社区和宝塔社区两个示范点,建立“1+4+X”社区(村)大党委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确保党建引领下的实验区创建工作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引进专业化队伍提素质。打造“县—街—社(村)”三级社会组织服务平台,供给“定制服务+共享服务”。三是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引领,建立“五融合”工作机制,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入章”,要求新成立和换届选举的社会组织在章程中增加“党的建设”相关内容。加强社会组织执法监管,开展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等多个专项行动,持续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工作,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等,持续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虽然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一是组织开展法治培训和宣传力度不够;二是执法队伍力量不足;三是执法体系还需进一步加强,比如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开展不经常。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压实普法责任。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成立了宁远县民政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吴国斌任组长,副局长张井雄、黄少辉,党组成员邓元金任副组长,各股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郭纯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形成了依法行政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股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结合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重点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民政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的学习,提高了领导干部对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战略新思想的认识和把握。二是带头学法用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主动担任法治宣传员,每年深入村(社区)开展法治宣讲3次以上,配合司法部门指导各村、社区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的创建活动;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促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狠抓“绝大多数”,采取日常学法、法治培训、学法用法考评和任前法律知识测试等方式,提高民政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全局工作人员年度考法合格率达100%。三是依法履行职能。坚持把涉及民政业务的重要决策、重大项目,特别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等事项,全部纳入“集体研究、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程序,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履职能力。认真梳理了权责事项目录清单,落实行政执法资格审查、认证,做到执法主体合法、执法程序合法、执法依据合法。公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便民利民的良好服务氛围,全面提升民政行政执法规范化、制度化。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鼓励干部职工考取执法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注重以案释法和实务性操作,研究制定并持续完善殡葬执法、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监管、非法社会组织查处、养老机构管理等方面的执法指引,规范各业务领域执法工作。按县委依法治县办部署,加强下放事项执法指导,进一步提高执法技能和水平。规范执法文书和执法流程,努力实现执法协作、信息互通,提高执法效能,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更高水平发展。
(二)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按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好各项政务服务事项的管理和服务。按要求及时更新公布最新的政务信息,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以数据共享为基础,优化民政政务服务办事流程,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三)纵深推进基层依法治理。落实“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各项指标任务,出台城乡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文件,优化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深入普及推广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建立健全村民小组管理各项制度,完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深化社会组织依法治理,健全综合监管体系,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深度融合,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宁远县民政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