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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宁远分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 发布时间:2024-02-20 16:45
  • 来源: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宁远分局
  • 作者:
  • 发布机构:宁远县委依法治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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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宁远分局

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和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依法履行政府职能,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宁远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政治责任。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站、队、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股室职责、人员分工,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 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股室配合抓的工作局面。局党组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本局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强化理论学习,增强干部职工法治观念。一是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内容,组织开展了5次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活动,建立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首要内容的普法责任清单,先后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纳入清单化、系统化学习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执法业务培训、法规学习、邀请法律顾问进行案例分析等,共计10余次培训,着力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技能和行政执法水平。三是组织环境执法考试,帮助执法人员熟练掌握环境相关基础知识,巩固自身业务知识储备,提升环境执法水平。生态环境行业学法考法报考率、参考率、通过率实现“三个100%”。

(三)扎实推进环境执法监管,落实专项行政执法。相继开展VOCs、园区企业执法、环评与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大气特护期专项检查等专项执法行动。共查处各类行政处罚案件46件(不予处罚4件、警告2件),罚款296.70545万,办理配套办法案件8宗,其中查封扣押2宗、限产停产1宗、移送拘留3宗、行政拘留6人,环境污染刑事移送2宗、采取刑事强制措施5人,启动办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3件,禾亭镇某五金加工厂危险废物倾倒案被省厅采纳为投诉举报典型案例。

(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为。一是严格落实执法公示制度。通过宁远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开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规范事前公示;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完成执法证换证工作,规范执法事中公示;通过政府网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推动事后公示二是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执法卷宗制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和管理制度,制定或采用行政执法文书标准格式,便于监督管理。保障事中记录“全过程”,对企业现场检查、行政执法、行政强制和送达时进行现场拍照录像,持续完善全程记录装备管理制度。三是保障人员配比、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审核主体责任,配备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2名人员负责法制审核工作,立案必法制审核。建立案审委员会,案件会审由分管法制的领导主持召开,法制部门、案件承办部门及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参加,聘任的法律顾问列席案审会,提出有关工作建议,使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更加完善。

(五)多措并举,全方位开展普法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多途径、多方式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普及环保知识。一是邀请省厅专家到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授课,联系县委党校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党校学习内容。二是紧紧围绕6.5世界环境日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环保普法宣传。(一)邀请县长在电视台发表隆重纪念世界环境日讲话;(二)组织县自然资源局、城管局、等27个单位在宁远文庙广场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向市民发放各类资料20000余份(册、件);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悬挂横幅20余条;(三)组织学生到九嶷河开展“清理九嶷河畔 保护绿水青山”红领巾志愿服务活动、参观生态环境教育基地和“垃圾趣哪儿 小创意大环保”手工制作活动。(四)组织业务骨干到企业宣传,向县重点排污企业赠送宣传海报、发放宣传环保法律资料、悬挂横幅等方式普及环保法律法规,(五)组织企业参加环保法律法规培训。三是以科技活动周、科普日等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环保普法宣传活动。四是以宣传促业务工作,积极向中国环境报、新湖南、红网时刻、省生态环境厅、市生态环境局等官方媒体报送高质量环境动态信息130余篇。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创新执法方面还存在差距。执法人员仍停留在现场(勘察)检查、查阅档案、调查询问等传统的执法方式,创新执法方面存在不足,无人机等新技术执法装备应用不足,在综合运用在线监控系统、电力监控系统等监管手段提升执法效能方面还有待提高。

(二)执法队伍素质仍有待加强。面对新的环境监管要求和法律法规不断更新,执法人员暴露出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不足的问题,不善于运用各种手段综合有效打出“组合拳”,“一专多能”的“多面手”式执法尖兵较少。

(三)执法规范化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在科学统筹执法检查方面存在一定不足,执法过程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性方面仍需进一步完善,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后,缺乏后续整改跟踪督促,未能促使有关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政治责任。坚持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有效推动了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二是切实履行职责,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求,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推动工作,及时研究法治建设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强化落实有效举措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党组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决策经充分协商集体讨论决定,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实施行政处罚和重大项目审批集中讨论制度。在生态环境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程序、规定,今年先后召开了13批次行政处罚案件案审会,在作出行政处罚案件决定前均召开局党组会后作出,保障了执法决定科学民主合法。二是长期聘用法律顾问。针对当前生态环境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复杂问题,聘请湖南盛仁律师事务所为我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法律难点、疑点提供详细的指导、解释,保障了生态环境执法的公正性。三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在政府网、新闻网及时发布每月大气、水环境质量监测情况、重点排污单位信息、环保要闻、工作动态、行政处罚、环评审批等各类重点信息,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四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履行执法监管职责,加强重点时段、重点领域执法,严格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管控,全面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切实提高执法效能。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加大硬件设施投入,提高环境监测和执法能力水平,积极通过线上培训、线下实战和派出跟班学习相结合,形成长效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执法监测人员的能力素质,着力培养执法尖兵和业务能手,大力推进非现场执法,通过对在线监控、电力监控、湖南铁塔哨兵、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等平台的广泛使用,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满足适应新形势下环境执法和处置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需要,更好服务生态环境保护。

(二)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对项目的前期工作提前介入、靠前服务,变被动受理为主动介入,变坐等上门为登门服务,变阶段服务为全程服务,从项目选址、污染防治技术路线到环评报告编制、技术评估、环评审批等各环节全过程跟踪服务,加快审批进度,对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产业、基础设施和民生社会事业项目,提供“直通车”服务,保证建设项目审批顺利推进。

(三)切实加强部门联动。加强部门联动执法,积极协调公安、检察机关和法院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努力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合力,积极协调住建、城管、农业农村等部门防范和化解生态环境信访工作领域风险隐患,有效推动解决群众身边建筑扬尘、噪音污染、畜禽养殖等切身环境问题,切实保障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增强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全力强化环保宣传引导。深入开展“走找想促”,以法治宣传为重点,以问题整改为关键,认真解决园区及企业相关诉求、问题及困难,强化对企业的指导帮扶和环保宣传,督促企业不断压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好“6·5”世界环境日、“8·15”全国生态日宣传活动,开展多种形式、喜闻乐见的科普宣传,营造良好的执法、守法环境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大格局。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宁远分局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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