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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应急管理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 发布时间:2024-02-20 15:36
  • 来源: 宁远县应急管理局
  • 作者:
  • 发布机构:宁远县委依法治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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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应急〔20242


宁远县应急管理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的报告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关心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负责制,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每个季度召开法治普法工作会议,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意见,研究部署局机关法治建设工作。

(二)加强学法用法,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按照年度学法计划安排,结合应急管理工作需求,重点突出以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为核心的常态化教育。突出中心组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读物,并开展专题讨论,提升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结合“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系列活动,将学法、用法与依法行政、廉洁勤政、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应急管理部网络教育平台、应急大讲堂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以及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重要指示精神,着力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三)制定执法计划,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2023年初,我局制定了《2023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计划》,把行政执法各项工作压实到各业务股室。各业务股室严格按照执法计划的内容和任务开展执法检查,并将执法检查情况录入移动执法系统,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全面落实宁远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合法性审查,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实施宁远县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

(四)严格执法行为,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湖南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相关规定。依据《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重大行政处罚集体决策及报备案等相关制度,力求使执法程序更加科学严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组织调查、取证、立案,按时限结案,坚决做到处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决定适当。聘用专业的法律顾问参与案件分析、出具法律意见等补充性审查。

(五)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认真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落实完善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制度。凡属本局的重大决策事项,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听证制度,充分采纳公众意见,适时开展风险评估、组织专家咨询论证,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均经合法性审查后,经集体讨论审议通过之后再组织实施。同时聘请法律顾问,并确保法律顾问在本局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今年来,虽然我局在推动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由于我县安全生产监管范围点多面广,安全监管压力大、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不够健全完善、监管力量不足、监管手段落后、部分执法人员知识结构、业务能力有待提升。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统一领导全局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始终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突出的位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组织制定执法监督检查计划、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开展排查纠治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局将以法治建设为引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强化责任担当,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供法治保障。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把党和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中,以更坚定的信心、更有力的措施深入推进应急管理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综合运用考核约谈、警示通报、事故问责、严格执法等措施,开展重要节点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发现隐患责令整改,严格整改标准,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

(二)进一步抓好法治队伍建设。结合应急管理和安全监管新形势新需要,进一步充实法治人才队伍。积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和法律知识学习教育培训,对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新出台、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实践,切实优化执法人员知识结构,全面提高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三)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立足行业监管,加大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工贸企业的检查力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拒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指导和督促企业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投入,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在制度、装备、队伍建设等各方面不断完善。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领域的执法水平,完善基层执法监管体制,提升基层执法能力,努力促进全县应急管理执法工作取得新进展。

宁远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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