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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远县委 宁远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 发布时间:2022-12-31 10:29
  • 来源: 宁远县司法局
  • 作者:
  • 发布机构:宁远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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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委[2022]29

中共宁远县委

宁远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2022年,宁远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锚定“在永州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走在前列”的目标要求,落实责任、创新举措,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统筹依法治理,一体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组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及时调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1+5”领导组织体系,保障全面依法治县工作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优化协同高效。制定出台《宁远县贯彻落实湖南省“一规划两方案”工作任务措施清单》,提出689项具体措施,系统谋划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抓实中央、省、市督察整改“回头看”,组建全县法治督察人才库,首次将法治督察纳入县委巡察,在绩效考核内容中单列“法治建设”指标,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落实、同奖惩。

(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政务服务改革创新。全县44个行政审批单位全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进驻审批事项2417项。“一件事一次办”上线运行事项271项,全年办件2.3万件,微信小程序注册用户数达到8.9万。上线运行“一网通办”事项1165项,累计办件64.39万件次。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集中批、联合审、区域评、帮代办、不见面”改革,实现各类事项全程网办。持续整合优化政务联动处置平台,构建联动处置新格局。2022年,共接收上报事件26151件,受理交办5924件,已办结5748件,事件办结率为97.03%12345政务服务热线交办3611件,办结3509件,办结率97.18%。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推行企业开办极简审批,实现“一个行业、一张执照、一天办结、一码涵盖、一照通行”。深入开展企业“纾困增效”专项行动,为企业减税降费1.69亿元,解决履约践诺“老大难”问题52个,问题解决率达85.25%

(三)坚持依法规范决策,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实行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全年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4次,全面自查2次。落实合法性审核制度,坚持“有件必审、有审必严”原则,全年审查并向上级政府及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共11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全覆盖,2022年,6项政府决策事项纳入目录管理。出台《宁远县关于切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县20个乡镇(街道),35个县委工作部门、政府组成部门全部配齐法律顾问。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的必查内容,并在督察结束后,及时组织各行政执法单位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回头看”工作。强化社会监督,组建24人的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人才库,充分保障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的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执行新《行政处罚法》关于免罚轻罚的相关规定,立足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并向社会公布“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情形的“三张清单”。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省、市最新工作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不够平衡。少数单位负责同志对法治建设重视程度不够,理解不深,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之间法治建设推进不同步,工作目标与落实效果有差距。二是基层法治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法治审核机构不健全,队伍力量较为薄弱,具有法律教育背景、法律职业资格的专业人员缺乏,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法制审核能力水平与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新要求有差距。三是政务公开水平有待提升。个别单位缺乏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意识,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准确性和规范性有差距。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以关键少数带动责任落实。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履职、以上率下推动法治建设,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均研究、部署、协调、督办了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二是以督导考核凝聚工作合力。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各级领导班子述职内容,纳入法治政府实地督察内容。随机抽取文庙街道、县农业农村局等11个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现场述法,通过述法提升法治思维,上紧责任“发条”。三是以制度落实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县委、县政府及县政府组成部门均按要求在202231日前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通过政府官网向社会公开。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2023年,我县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一是强化政治引领,树立全县“一盘棋”思想。以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为契机,针对示范创建中暴露出的薄弱环节,精准发力整改,完善法治政府创建领导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压紧压实各党政机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二是持续规范执法,做好改革“后半篇”文章。结合各乡镇(街道)执法实际,探索实行乡镇赋权执法事项分类分级落实机制。持续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水平。建立健全法制审核机构,以乡镇(街道)司法所为主体推动执法规范化水平提高。三是坚持公开透明,全力推进“一张网”互动。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扩宽公开领域和范围。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公示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具体的公开政府信息,增强政府公信力,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

                            中共宁远县委

                            宁远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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