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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
  • 发布时间:2019-12-19 15:57
  • 来源: 宁远县医疗保障局
  • 作者:
  • 发布机构:宁远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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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的要求,现将我局2019年度行政执法工作及下步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行政执法情况概况

(一)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基本情况。宁远县医保局共有行政执法主体1个,医保基金监管股,行政执法人数5人,持《湖南省行政执法证》5人,实际执法人员5人。

(二)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情况。2019年日常稽核监管中,对我县34家定点医疗机构和119家协议药店进行全覆盖稽核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约3000个,予以拒付不合理费用684963.59元;在5-7月份开展的“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中,抽检医院12家,发现问题921个,涉及不合理费用642777.77元,均予以2倍拒付金额1285555.54元;在开展协议医疗(药)机构自查自纠行动中,全县34家协议医疗机构共自查问题90149个,涉及不合理费用4078609.73元,全县协议零售药店自查问题5个,涉及不合理金额1024元,现自查不合理费用已全部上解县医保基金专户;开展协议医疗机构自查自纠“回头看”行动中,2家公立医院发现问题约12000个,涉及不合理费用2543511.5元,已全部上解县医保基金专户。全年拒付医疗(药)机构违规费用和医疗机构上缴费用共计8592640.36元。

 二、工作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依法行政落实落细。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切实加强对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规股,各相关股室和中心负责人为成员,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我局法治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医保局年度工作计划和平时考核方案。

(二)开展示范创建活动,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19年,宁远县医保局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示范创建工作。制定局“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完善行政执法体系和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国家、省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推动行政执法结果事后公示,规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法程序,促进公正、文明执法。

三、存在问题

依法行政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环节,县医保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立足政府职能,坚持依法行政,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依法行政工作开展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行政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法律专业知识有待提升,学习主动性有待加强。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音像记录材料保管、制作入卷方面还不够规范。

四、下一步打算

(一)进一步落实“三项制度”相关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深入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完善行政执法体系和制度建设,积极推动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尽快充实执法队伍人员建设,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尽快完善执法设施设备,进一步探索引进法治力量,加大医保信息化建设、强化医保执法专业化程度。

宁远县医疗保障局

2019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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