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构建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按照省、市、县关于深入推进综治与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局结合水利实际,注重改革创新,依法全面履行政府部门职能,以依法行政强规定,监督执法强管理,普法宣传强意识,强化法治制度设计,夯实法治水利根基,实现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着力提升水利行业法治水平,为加快水利现代化建设、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提供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和法治保障。现将一年来法治政府工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责任
按照县委全面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结合水利局工作实际,经局党委研究,成立水利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郑辉局长担任组长,奉茂宣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相关股室为成员。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并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水利局的中心工作,同时着眼法治建设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强化了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的责任,确保我局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加强政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利用干部职工会议及电视台、网络、微信及“学习强国”等平台,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 十六字治水方针和治水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等精神,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设》,扎实做好政治对标、思路对标、任务对标,确保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三)优化水务法治环境,切实维护水利建设市场
大力推进清单制度和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实行水务行政责任事项动态管理,制定并完善了我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按照县政务公开要求,向社会公开水利政务信息,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水利系统站所信息化建设,与防汛抗旱预警预报系统、水资源动态管理监测系统相衔接,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对水利工作的知情要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同时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和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切实完成年度行政许可工作。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和甲级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加强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抽查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做好投诉举报和信访等问题线索督查督办。开展水利建设领域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确保欠薪案件动态清零,加快健全源头治理机制。
(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提升行政决策机制的执行
严把法制审核关,认真做好水利局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等政策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充分保证审查期限,强力推进水利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专家论证、公众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和社会高度关注的事项加强风险评估,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完善公职律师参与机制。
(五)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行
严格执行湖南省行政执法文书标准和流程标准,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注重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公开。开展法律知识大学习,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贯彻落实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全面落实水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完善我局执法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扎实开展执法案卷评查。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部署,强化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力度,对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违法行政行为,切实予以纠正推进完善内部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加强对《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持续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建立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做好行政调解工作,在管理和执法过程中,及时做好相对人与第三人的矛盾化解工作,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行政调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积极做好水事矛盾的排查化解工作。
扎实开展信访矛盾专项治理行动,每周星期一派专人接访。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加大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力度,尽全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不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确保不发生群访或越级上访。
(七)建立健全机关干部学法制度
建立局党组学法制度。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根据法律法规的修订,对普法内容进行优化和补充,注重普法的“新鲜度”,强化新法的传播普及。建立水利执法人员学法制度,完善执法人员、法制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加强对《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安全生产法》、《水法》、《防洪法》、《防汛条例》、《水土保持法》等法规的学习,切实履行法治宣传的社会责任。
(八)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多种方式开展法律宣传。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广场咨询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利用“防灾减灾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安全生产月”、“法治宣传月”等活动,在文庙广场、乡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现场摆放展板、发放宣传册、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台向群众进行节水宣传、讲解水法律知识,接受群众咨询;3月22日-28日,利用户外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坚持节水优先、建设幸福河湖”等主题内容,唤起全社会节水意识;2021年以来共制作法律宣传展板30块,横幅70条,宣传手提袋500个,普法宣传围裙500条,发放水法律法规宣传册15000余份,接受咨询700余人次,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落实领导责任,确保“三到位”
一是责任到位,全年多次召开法治工作会议,局中心组织法治理论学习多次。水利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郑辉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安全法制股牵头、业务股室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经费落实到位,将法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普法和法治建设经费落实。
三是职能发挥到位,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职能作用发挥。制定工作计划,将任务分解到每个部门,形成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
(二)推进依法执政,狠抓重点环节
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不搞“一言堂”,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凡重大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通过集团研究讨论决定。坚持督查整改,确保落实到位。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进行监督,排查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强化廉政建设,推进依法执政。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促廉保廉机制,加大廉政宣传。
(三)强化落实责任,全面推进依法治水
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提高班子法治观念;充分发挥法规部门和法律顾问作用。严格做到“权力取得要依法,权力行驶按流程,权力运行要公开,权力运行受监督”。
(四)领导干部带头践行法治
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局召开党组学习会,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党组成员交流了学习体会。今年以来,局党组多次组织理论学习,有效推动全体党员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提升。
(五)推进行政审批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落实“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办结”制度。加强对水利窗口人员的业务培训,树立“水利窗口”的良好形象。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内部运行机制,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
优化审批流程,行政审批时限由承诺时间20个工作日逐步缩短至7个工作日,大大提高了行政服务效率。
2.全面推进水行政执法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完善水行政执法巡查制度,实现水行政执法工作由事后查处向预防为主、防查并重转变。以“定人、定岗、定区域、定责任、定标准”的原则,开展水政执法巡查常态化管理,推进执法重心下移,提高执法巡查效率。2021年以来,我局共开展河道、水库日常执法巡查100多次,出动执法人员300多人次,下达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20余份,立案查处8起。
3.优化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环境。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管理,合理设置投标资质,严禁在招标公告、招标邀请书、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以及各个招标环节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通过招投标备案等方式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项目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力度,坚决杜绝资质不达标的施工单位建设水利工程。
三、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与原因
2021年,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中央、省高政府提出坚持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履行行政职能上,还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办事效率;二是行政决策机制及制度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三是依法执政能力和法治思维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还有待提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出现部分案件办理质量不高等问题;四是法治宣传工作有待提升,法律进机关、进企业、下基层等落实不够,需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法治氛围。以上几个方面的问题,经过深入剖析,主要是由于存在着缺少资金和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培训力度不够,培训次数不多、课程短的问题。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按要求完成地方性法规、规章起草、论证、送审工作。严格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切实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严格落实权力清单、收费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按要求下放并衔接落实行政审批事项,及时公示行政执法等相关信息。在门户网站上,公布行政执法工作报告、法治政府工作报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和行政处罚等信息。
(二)做好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健全水利建设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安全生产法》等文件规定,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水利法律知识培训制度,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和培训,鼓励干部职工主动参加执法考试和日常理论学习,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队伍执法水平,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和业务能力。
(四)积极创新宣传方式,进一步做好普法工作
深入推进普法工作,注重总结宣传经验做法,创新宣传方式,围绕节约用水、河道管理、水土保持等重点方面扎实开展法治宣传工作,营造法治宣传的良好氛围。
持续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及水利普法等一系列宣传活动,深入各机关、社区、学校、企业、农村广泛宣传节水知识,坚持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注重发掘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典型事例和经验做法,着力打造具有水利特色的宣传方式,向基层群众进行宣传,引导群众自觉依法办事,不走歪门邪道。
(五)加强沟通协作,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积极配合县级其他部门,加强工作联动,与公安、交通等部门紧密协作,对扰乱采砂市场等行为坚决予以打击,为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贡献力量。
宁远县水利局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