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宁远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县的工作要求,严格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2021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目标任务,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持续推进财政法治建设,规范财政权力依法运行,不断扩大财政法治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财政法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就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财政法治建设更加有力。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局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召开党组会学习传达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精神,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加强对财政法治建设的领导。将财政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与财政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调整优化财政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组成人员,年初对全年目标任务逐一进行分解,制定《宁远县财政局2021年“谁执法谁普法”年度任务清单》、《宁远县财政局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等,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构建从党组到局属单位支部、从党组织到领导干部、从内容到形式、从落实到评估一整套较为完善的制度机制,形成了“一级管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联动格局。三是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认真履行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法治财政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财政建设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法治财政建设各项工作科学谋划、有效落实。
(二)推进依法理财,财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全年完成政府采购预算3.48亿元,实际采购3.28亿元,节约资金2027万元,资金节约率5.83%。强化投资评审管理,严格做到无预算不评审,无资金来源不评审,全年完成预结算评审项目1376个,送审金额48.77亿元,审定金额39.79亿元,审减金额8.98亿元,审减率18.41%。严控国有资产配置,推进固定资产跨部门、跨级次、跨区域调剂共享,节约财政资金。深化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完成127个预算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工作;完成15个单位36个项目3.09亿元扶贫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完成工业园标准厂房12家入驻企业奖补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涉评资金1.75亿元;完成2018-2020年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涉评资金10亿元;完成2020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涉评资金2.13亿元。扎实开展会计监督检查,重点对县卫健局、县住建局、县一中等9家单位《新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稳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作为全省第一批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县,提前完成省厅任务,得到了省财政厅督导组的充分肯定。
(三)聚焦服务大局,财政责任落实更加精准。一是落实“放管服”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全年共梳理行政权力事项55项,将职责、依据、范围、权限、标准、程序等行政执法内容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公开,加强行政权力清单标准化、动态化管理。二是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在政府门户网公开《湖南省省行政事业收费等目录清单》、《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编制《宁远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内容,设定信息公开渠道,细化信息公开程序,实时督查落实信息公开情况。全面落实预决算、三公经费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制度。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先后出台了《宁远县财政局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宁远县财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文件,严格规范关于财政重大事项、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等合法性审查的程序、内容和要求。四是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将法治宣传教育等普法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管理,强化工作经费统筹力度,为推进依法治县、行政立法、普法等工作提供财政保障。
(四)加强宣传教育,学法用法氛围更加浓厚。严格“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宁远县财政局2021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积极开展各项普法宣传活动。一是开展专题讲座内部学。特邀市财政局领导对宪法、民法典、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普法教育宣传,积极引导财务人员成为财政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使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财政人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二是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学。结合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制定财政法律法规书籍1000余册,通过法治微视频展播、宪法宣传海报等形式,在全县掀起学法普法热潮,推进宪法和财经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三是结合扶贫工作重点学。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到局机关乡村振兴对接村进行普法宣传,通过以案说法,培养基层人员诚信守法、依法办事的职业操守,让财政法治理念入脑入心、见行见效。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1年,我局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干部职工法治思维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执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普法宣传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三、下年度工作安排
2022年,我局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财政改革工作,推进财政科学立法、严格执法、精准普法,助推财政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创新工作思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与上位法相关配套的内部实施制度,以合法、明确的责任制度规范财政各项管理行为,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提供制度保障。
(二)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探索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提高工作效率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强化工作责任,落实纪律规范,严格遵守“程序公正、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工作要求,不断提高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
(三)创新工作手段。利用网络、视频等媒体宣传最新的财政法律法规,加强宣传效果的时效性;定期邀请专家举行财政法制讲座及培训,加强宣传效果的互动性;落实全县财政干部财政法制学习计划,促进干部学法的规范化、制度化,增强宣传效果的实用性。
(四)创新工作理念。分阶段、分层次、分目标做好财政系统普法工作,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续写财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篇章。
宁远县财政局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