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宁远县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文件要求,以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为抓手,坚持依法行政,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稳步推进各项行政执法工作。现将全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行政执法工作统计数据及成效
(一)行政执法数据统计情况
2021年,我局共实施行政执法行为1574件次,受理1574件次,行政许可1142件次,行政处罚424件次,行政强制8件次。
行政许可申请1142件次,受理1142件次,准予许可1142件次。
全年实施行政强制8件次,其中,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措施6件,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措施2件次。
(二)积极开展税务行政执法培训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通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宁远县2021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月等系列活动,深入学习宪法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更好地发挥宪法在全面依法治税、营造公平公正税收法治环境中的重大作用。通过营造学习氛围、加强个人自学、组织集体研讨、进行主题联学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学习讨论,下功夫深学细读精研,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2.健全学法机制,提升决策科学水平
严格执行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学法、局务会会前学法、集中学法等制度,促进学法工作常态化。今年我局举办了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同时监督落实干部学法,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和学习兴税的两个平台开展学习,确保每人学习课时达到40小时以上。为检测学习成效,开展了企业所得税、文秘综合业务、纳税服务、人事教育、党史知识、政策法规、督审、规划核算、社保非税、征管科技等10类业务测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
3.强化学习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组织我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相关业务股室及税源管理部门的同志对“三项制度”相关文件进行了研读学习,提高三项制度作为政治任务的思想意识。健全税收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强化我局税收执法人员法治意识,通过行业学法考法、法律知识全员考试等方式,确保全员参与,全员合格。严格落实执法质量绩效考核制度,严格奖惩兑现,对推进工作不力或重大失误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追责。
(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主动公开税务执法相关信息,完成税收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信息初始化,同时做好后续相关信息的更新维护。截止12月31日,在网站公开行政许可信息1142条,行政处罚信息13条。二是开展税收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为各职能部门配备21台执法记录仪,进一步加强税务执法的痕迹化、规范性管理。全年装卷归档行政许可1142件,行政处罚424件。三是坚持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按照省市局的规定,对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及标准严格开展法制审核工作,坚持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制定《重大税务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共有5项属于重大税务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我局现有法制审核人员8名,其中取得法律职业资格1人。2021年共履行法制审核案件8件,审核通过8件,其中审核税收保全案件6件,审核税收强制执行案件2件。四是根据总局约谈室建设参考标准,建设了标准化税务约谈室,推进执法约谈公开透明。
(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建设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推行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家庭成员信息证明等6项实行承诺办理,全年共办理告知承诺事项2件。二是针对案卷评查发现的自由裁量权基准问题,我局组织开展专项执法培训,严格遵照执行《湖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对其中常见的违法行为处罚裁量基准进一步细化,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三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宁远县税务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加强部门协调,主动配合,确保“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有序开展。通过开展抽查工作,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四是将税务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税务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涉税涉费犯罪问题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强化税务行政执法和司法机关的协作能力,维护税收征管秩序。2021年,共办理1起涉税线索移送。
(五)特色亮点工作经验及经验做法
1.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部署抓落实,建立起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负责人抓落实的齐抓共管机制。二是严格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对10项事项,首次违反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全年共办理“首违不罚”事项237起。2020年在县依法治县办的带领下,成功创建依法治国示范县,获县委表彰。2021年,我局积极参与县依治县办、县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测评为优秀。
2.统筹规划,持续抓好专项督察
持续抓好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各项措施落实、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等重大税收工作落实的督察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充分运用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对可能潜在的内部风险及时提醒相关部门排查防控,实时跟踪、分析风险的防控情况,对业务部门防控内部风险、堵塞管理漏洞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和督促。
二、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1.行政处罚存在程序不规范的现象
今年,开展执法案件审核中,因少数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缺乏,存在程序适用错误、行政处罚执法文书制作不规范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开展税务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强化税务行政处罚程序的学习,解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提高执法水平,保证执法公平、公开、公正,进一步防范税务人员执法风险。
2.对执法督察存在流于形式的现象
定期不定期对重点执法工作进行督察,发现存在重视不够、意识不强的情形,解决问题时存在不按时完成或完成质量不高等问题。因此,为强化督察效果,落实承办责任,对督察事项进行跟踪督办。同时加强结果反馈,将落实情况及时上报。未按时完成的按绩效考核办法给予相应的扣分,对执法过错的予以追责,进一步提高督察事项的严肃性和实效性。
三、2022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及举措
(一)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行“三项制度”改革是国务院的重要部署,是国家税务总局推进依法治税的重要举措,我们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摒弃不想推的消极思想,克服不会推的畏难情绪,创新性开展“三项制度”推行工作。二是加强培训提升素质。开展送出去和请进来等多渠道方式学习培训,提高法治水平。同时将“三项制度”的有关内容列入全体干部职工的必学知识范畴,同时进一步认真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和《湖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5号),并严格遵照执行,提升全员的法治素养。三是规范执法优化服务。“规范执法就是最好的服务”,我们要进一步推进“三项制度”,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公示公开制度,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试行)>等“三项制度’配套文件的通知》(税总办发[2019]61号),规范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充分合理利用税务约谈室,提升税务执法能力和水平,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四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三项制度”推行工作机制,加强股室之间的沟通联系,强化协调配合,严格落实法制审核事项,建立台账,加强跟踪,提高工作效率。
(二)持续提高依法治税水平
一是健全税收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对全局税收执法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内容包含法律知识、执法程序、文书的制作及送达等方面,着力提升税务执法水平。通过学法考法、法律知识全员考试、学习兴税平台学习等方式,确保全员参与,全员合格。二是增进纳税人税法遵从意识。深入落实减税降费及疫情防控等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三是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奖优罚劣的税收信用机制,积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公平公正的税收秩序。四是强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落实从事行政复议工作人员配备的法定要求,吸纳法律专业人才,及时补充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同时鼓励在职人员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扩充法律专业人才队伍,持续加大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团队培养使用力度。
(三)聚焦中心加强执法督察
一是强化督察。我们将针对税收热点问题和税收执法高风险领域,做好执法督察。同时开展对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落实整改。对照上级或本级督察发现的问题强化整改落实,强化责任追究,防止类似情况继续发生。对被督察审计单位整改追责情况进行持续跟踪监督,督促整改追责落地落实。三是结果运用。建立健全督察审计成果运用机制,拓展运用范围,充分发挥集成效应,大力推进一体化综合监督,促进督察工作从重问题发现向重效能提升转变,促进税务部门和税务干部从被动接受监督向主动从严管理转变,全面提升税收治理水平。
国家税务总局宁远县税务局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