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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远县委 宁远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 发布时间:2022-01-06 15:05
  • 来源: 宁远县司法局
  • 作者: 佚名
  • 发布机构:宁远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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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委[2022]1

中共宁远县委

宁远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2021年,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宁远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宁远“五区两城”建设总体目标,坚持把法治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方式,着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治理体系,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获评首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称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一是健全责任体系。以“1+5”领导组织体系统筹推进工作,即县委书记任主任的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4个协调小组,各协调小组全部由县“四大家”班子成员牵头负责。二是强化责任传导。健全“五同五纳入”机制,将法治工作纳入“十四五”规划、县委年度工作计划和文明创建、综合治理、绩效考核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把“全力建设现代治理样板区,着力打造法治宁远”写进县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成为宁远未来发展既定目标。三是推动责任落实县委主持召开5次县委常委会会议和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专题学习、研究和部署法治建设工作。

(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一是狠抓“三项制度”落实。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信用永州网为公开载体,全面、准确、及时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各行政执法队伍均做到了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二是开展行政执法实地督察。为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联合成立2个专项督察组,分别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文旅广体局等17个县直重点行政执法单位进行了实地督察,并将督察结果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三是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对全县24个主要行政执法单位开展案卷评查,做到“一卷一评价、一单位一反馈”。抽取评查113件执法卷宗,其中优秀76件,良好29件,合格2件,总体合格率94.7%。四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针对队伍建设的短板弱项,组织全县乡镇(街道)及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415人开展集中轮训,进一步树牢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理念,为服务宁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培养出一支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行政执法队伍。

(三)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持续“简政放权”,按照“应放尽放、能放全放”原则,赋权乡镇(街道)审批事项167项,赋权园区审批事项48项。全县20个乡镇(街道),422个村(社区)实现了“一门式”服务全覆盖。二是深化综合窗口建设。全县44个涉及行政审批事项单位全部进驻政务中心,任命首席审批员37名,选派工作人员238名,全县审批服务事项进驻2432项。三是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271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上线运行,全县共办件1.87万件次,“一件事一次办”微信小程序注册用户数达8.93万。四是打造“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全县政务服务网上办理深度三级及以上事项比例达到99.5%,四级以上事项比例达到70%。五是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化。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事项减材料、减时间、减程序、减跑动,实现办事材料在现有基础上平均再压减25%以上,平均法定办理时限提速率达90%以上。

(四)创新政府服务模式,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七大攻坚行动,创新“1+N”企业服务模式,出台企业“纾困增效”专项行动方案,累计发放纾困惠企补贴、减税降费和减免企业电费、租金、押金1.3亿元。建立就业服务“一库三平台”,组建招工小分队17个,帮助企业招工6000人。设立政府融资担保基金,为企业担保1.8亿元,同比增加90.70%。举办政银企对接会3次,达成意向协议22个,涉及金额27亿元。全面推行政务“帮代办”服务,今年以来为企业代办营业执照、项目备案57次。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省、市的最新工作要求和群众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升。当前行政执法工作仍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实体、轻程序现象,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力度还不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县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二是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有待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偏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规定执行还不到位,考评督察抓手刚性仍有不足。三是营商环境有待优化。行政审批事项流程、时间、材料、费用等还需进一步压减,部分进驻事项还存在“体外循环”的现象。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多部门联动。县委、县政府工作部门、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依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深入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全县各级各部门积极参与2021年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获市依法治市办推介,成功完成网上申报。二是多形式述法。制定印发《宁远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的工作方案》,将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情况列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测评评价内容,通过书面述法、集中述法等形式,将述法工作落实到位。三是严机制考核。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细化精修考核指标,明确将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县委县政府绩效考核中“依法治县”指标内容。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持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总结“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经验,加强与省、市相关规划的对接,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强化结果运用,积极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一体推进法治宁远、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

(二)持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持续抓牢法治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程序、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投诉举报、行政执法情况统计等工作制度,确保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扎实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定期对评查结果进行点评、通报,对行政执法单位执法效能形成倒逼机制,持续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立足宁远实际,对标对表,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强化对中小企业、创新科技型企业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助力打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持续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法宣传,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长效监管机制,助推全县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中共宁远县委

                           宁远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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