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宁远县财政局积极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湖南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县财政改革和发展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以建设法治财政、推动财政改革为核心,努力提高财政法治工作水平,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深入开展学习,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把握全面依法治国“十个坚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用法治思维指导财政具体工作。一年来,我局多次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完善规章制度、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和谐稳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落实经费保障机制,积极解决困难问题。我局积极研究解决财政领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和困难的情况,严格执行对法治建设经费保障的要求,在县财政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将法治建设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同时,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本局预算,保障经费落实到位,相关经费主要用于普法宣传活动以及征订相关法律、法规、期刊等相关书籍资料,如新颁布的《民法典》,切实保障了学法用法的装备需用。
(三)做好普法工作,提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能力。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每年度网上学法考法,积极参与上级财政部门组织的法律知识竞赛活动。通过早安排、多渠道宣传发动,我局2020年的学法考法和法律知识竞赛两项活动的参考率合格率都达到了100%。积极参与各项法律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设立财政法治宣传专栏,分发财政法治宣传资料。特别是在“12.4”国家宪法周系列宣传活动上,围绕宪法宣传的主题,开展形式多样活动。通过各种或者,组织小分队上街下乡为群众普及宪法知识,把宣传学习宪法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手段,将宪法的学习与应用融入工作和生活,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开展财政法制政策培训。为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问题、推进改革的能力,我局将法律知识纳入局领导班子年度学习计划,并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同时,加强对乡镇财政干部的法律培训,对乡镇(街道)财政所长及新录用到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以《预算法》为重点,把与乡镇财政工作联系比较紧密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非税收入法律制度、新《会计法》法律制度、财务法律制度、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和《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等进行深入学习和互动探讨,增强财政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
(四)积极化解争议,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抓住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调解的制度化、规范化,我局采取以下两项措施:一是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提高行政复议办理质量,预防、解决行政争议。认真开展行政复议案件分析、研判工作,总结归纳经验做法,指导工作实践。建立行政复议案件后续情况联系机制,预防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而提起行政诉讼。2020年全年无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二是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建立常年法律顾问制度,为财政的重大决策、财政管理、财政行政复议、政府采购投诉、与政府采购事项有关的重大法律事宜以及规范性文件制定等环节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五)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决策制度。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和事项,加强对财政工作重大环节和重要岗位权利行使的监督,我局印发了《宁远县财政局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和《宁远县财政局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操作规程》,规范了关于财政重大事项、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行政处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合法性审查的程序、内容、要求。在重大行政决策和执法决定实施过程中,我局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事先听取上级部门和法律顾问的意见,对其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认真的审查。遵循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等程序,确保重大决策工作顺利推进。
(六)加强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为加强法制工作,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专门印发了《宁远县财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确定财政执法人员执法责任。为使依法行政落到具体行动上,我局建立了行政责任追究制,执法过错追究制,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等制度,有效地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以及公共利益。严格界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定《宁远县财政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建立起科学合理、切实可行、严密有效的管理制度体系,加大行政处罚、会计执法检查等行政执法项目的管理,有效地履行了财政部门职能。
二、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县依法治县办的正确指导下,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法治队伍力量较薄弱,部分基础工作质量还需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参差不齐、执法经验不够丰富,对相关政策解读、流程设置了解还不够全面系统,真正做到专业严谨,利用法治思维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创新举措不多。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打算
2021年时“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面对更大的挑战与机遇,税政法规工作将按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依法治国理念,落实好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县各级工作部署,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新形势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各种风险和矛盾的政治自觉,着眼于提升财政干部法律素养,用好市、县各种培训机会,通过集中学习、业务小组讨论、财政“业务课堂”等方式提升政策法规研习能力,增强党员干部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理论基础和业务水平,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法治工作队伍,探索运用法治手段扩展基层治理的深度。
(二)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及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按照上级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各项改革工作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际需要,精简政务服务工作流程,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财政系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对财政补助资金开展信用核查,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财政监管体制。完善财政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三)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要义,深刻把握法制核心内容,提高财政工作人员运用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与水平,自觉维护财政法治权威。推进财政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强化财政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法制度,积极组织财政工作人员参加湖南省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法;加强对我县财政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基层财政法治化管理能力。
宁远县财政局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