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宁远县民政局依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宗旨,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宁远”建设的统一部署,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服务为重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积极营造民政法制环境和氛围,推进民政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我县民政事业发展新形势提高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突出党的领导,引领法治民政方向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民政建设,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充分发挥民政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抓谋划、促协调、强保障。一是从高定位。在“十三五”的五年规划、依法治县实施意见和每年召开的县委经济工作会议中,均把法治与德治一体推进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民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在推动县域治理实践中实现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释放“1+1>2”聚合效应。二是从优保障。高度重视法治民政建设,把法治民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民政部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与全局中心工作同安排部署,坚持把依法行政与开展民政普法教育相结合,与机关效能建设、行风建设、软环境治理相结合,扎实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工作。三是从严落实。制订下发《宁远县民政局法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法治民政”建设任务,并将“法治民政”列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同时,结合村两委换届专门召开“全县法治民政工作会议”,统筹安排“法治民政”建设各项工作,全县民政系统开展“法治民政”建设工作做到了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
二、突出基层基础,深耕法治民政土壤
始终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用开放的思维、改革的手段、创新的方法,建立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第一是组织指导基层组织换届选举。省第十次村民委员会和第九次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于2017年1月全面铺开,6月底全县406个行政村,16个社区全面完成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并顺利通过省、市检查验收,此项工作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先进县;第二是落实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按照省厅要求,2018年我县投入582万元,全县422个村(居)按照省厅的要求统一制作安装了村务公开栏,推进村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第三是进一步规范村规民约。全县422个村(社区)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民不断完善和规范,达到100%全覆盖,并推动村规民约通过法制审核。督促完善“一约四会”制度,开展民主管理工作检查,100%村(居)建立了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制度。十三五期间,我县共投入1544万元新建和扩建了12个城区社区建设。2019年7月,宁远县成功申报创建全省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项目,初步预算投资1000万,用于建设莲花社区和宝塔社区两个示范点建设,后期将在城乡社区中全面推广,以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基层社区治理打造“宁远模式”。
三、突出教育教化,营造法治民政风尚
普法是法治民政的重要举措,我局深入开展各个层次的普法宣传教育。把普法学习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统筹安排,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自学、外出学习等相结合,普法学习和业务学习相结合等常态化机制,充分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宁远在线等新媒体大力宣传有关民政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公开民政业务的办事程序等,结合每年“法制宣传月”和“12.4”法治宣传日,通过举办专题培训和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等方式,大力营造法治民政氛围。
通过我局深入推进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许多不足,仍需深化。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局法治政府体制机制;二是进一步增强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氛围和营造力度;三是进一步提高我局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今后我们将以十九大精神为统领,以“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为指引,继续深入依法履行民政职能,切实做好依法行政工作,为民政的法治建设作出更大的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