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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发改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2021-03-15 11:22
  • 来源: 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
  • 作者:
  • 发布机构:宁远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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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在依法治县办的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落实县委提出的法治建设各项任务,现将我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明确任务,完善制度,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1. 完善机构设置,强化组织领导。推进法治建设,关键在领导、重点在落实,我局将法治建设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始终把依法行政作为日常工作的基本准则。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全局的法治建设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股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2.完善制度,加强管理。近年来,围绕重大决策、干部学法、接受监督等方面,我局出台了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用制度来约束权力,使权力在法制的轨道上运行。出台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办法》等。

3.带头学法,以上率下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把领导干部学法列入领导班子会议和党组中心组学习议题,认真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履行依法行政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坚持用法治的思维和方式来推动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尽职履责,依法行政,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一)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行政审批持续优化。一是实行“一站式”服务。按照省市要求,成立行政审批股,在政务中心窗口“一站式”综合受理和集中服务,执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服务方式,实现许可事项统一咨询、统一受理、统一出证。二是实行并联审批。为推进项目尽快落地、促进经济发展为目的,最大限度减少前置条件,优化项目准入,出台了《宁远县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实行牵头审批部门与横向和纵向相关部门、受理窗口并联组合的“一条龙”跨部门联合审批,最大限度提高审批效率。三是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在全县范围内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健全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四是规范和优化行政审批事项管理。根据国家、省、市“三级四同”的要求,我局对审批事项进行了再次梳理,制定相关的审批事项目录,现在为624项,并制定清晰简洁的办事指南,对每一事项的办理对象、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时限进行了进一步的梳理明确。最大限度减少前置条件,对备案的项目取消一切前置条件,只要符合国家法律、符合产业政策、符合行业准入标准、符合地区发展规划,不在负面清单之内的就可以通过网上申请备案。对申请立项的项目,只保留规划选址和土地预审两项必要前置条件,其它所需资料均可以容缺受理,与相关部门可同步办理,不互为前置。正常的项目审批时限为20个工作日,按照提速“两个1/3”的标准,现一般项目审批均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企业备案的项目,由原来缩减的5个工作日再次精减到1个工作日办结,原来上传的七项资料全部核减,不再上传任何资料,只要求业主网上填报好相关信息即可,极大地提高了项目审批效率,方便了服务对象。

2.招投标监管切实加强。一是加强招投标工作指导。按照国家发改委公布《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时修订调整了我县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使简政放权的效果落到实处,加强对国家规模标准以下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交易管理;二是实行招标程序全程监督。完善招投标管理办法和具体工作流程,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和政府采购管理的实施意见》、《宁远县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通知》、《关于规范国有资金投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规定》、《关于转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9本)的通知》、《宁远县县本级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监管流程图的通知》等文件。在招标事项核准上,凡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一律实行公开招标。三是加强评标专家管理。鉴于我县评标专家人数过少的实际情况,今年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同时对在库专家进行续聘,进一步充实和优化我县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队伍;四是全面推进项目稽察。会同相关部门扎实开展中央及省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情况专项稽察,督促各单位加快中央及省预算内投资计划的执行,进一步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所有项目均有序稳步推进。

3.价格监管稳步提升。价费管理方面。开展了《价格法》实施二十周年系列宣传活动,依法依规启动程序调整和制定了城市供水价格,城市、乡镇污水处理费、公租房租金价格,燃气到户销售价格和安装费,县城新能源车公交票价。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决定,明确转供电用户的到户终端价格。对政府管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目录清单管理。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业。在宁远政府网公示教辅材料品种及价格,特别是对民办学校收费在收费文件列专门的条文明确收费的原则。

4.社会信用扎实推进。相继出台了《宁远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宁远县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实施方案》,信用体系建设规范有序进行。

(二)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

1.进一步完善落实决策制度。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政策,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对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大决策事项未经县法制办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一律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一律不得作出相关决策。

2.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坚持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对重大的决策、会议和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始终坚持认真办理,限期办结,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复”。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

1、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规定。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程序及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没有设置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

2、全面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坚持每年确立一个法治教育主题,组织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系统学习,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普及法律知识,树立法律至上理念,提高依法执纪的能力和水平。为进一步保障依法行政,我局已按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法制工作并且准备聘请法律顾问,建立法律顾问工作队伍,要求其参与涉法事务。

3、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我局行政处罚做到登记立案、监督检查、调查取证、行政决定等行政执法全过程均有据可查。行政处罚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规范价格行政处罚权的若干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4、健全行政执法人员与辅助人员管理制度。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均参加全省组织的行政执法业务培训,考试合格后,颁发了《湖南省行政执法证》。

三、存在的问题

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工作机构不健全,法制工作质量有待高;干部职工需更进一步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加强机关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制度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措施落实有待改进。

四、下一步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学法活动,明确专职责任工作人员,保证法制工作的有序开展,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年度学习和考核,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严格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建立完善监督制约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监督审查,确保合法、合规,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各项规定,提高整体执法水平。将法制宣传与发改工作实际有机结合,加强法制工作宣传力度,围绕法制工作重点,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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