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重要工作来抓,努力统筹推进依法治县、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精心组织,创新务实,让依法行政融入宁远县的每一个角落,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现将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今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服务保障发展大局
1.强化组织保障。2019年7月30日,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共宁远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和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名单》《中共宁远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规则》以及《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
2.优化决策程序。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重视事前审查。在日常工作上,县政府真正把依法办事的法治思维摆在重要位置,凡是涉及全县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建设的合同起草、审查、签订,必须由县司法局审查把关,不经司法局审查把关不能签订;凡是涉及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权利义务关系、涉及全县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必须由县司法局审查把关,不经司法局审查把关不能上县长办公会和政府常务会议。全面执行事先合法性审查制度,完善行政机关重大合同内部备案、档案管理制度,提升行政机关合同管理规范化水平。今年共审查政府合同120多份,提供法律意见320多条。二是遵守决策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今年来,全县召开行政决策听证会4次,建立了听证代表名录历史记录册,确保听证会无特殊情况不出现雷同代表,保证听证参与者的广泛性、代表性。每一次听证会都严格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要求举行。三是坚持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增强领导干部法治观念和决策水平。继续深入推进由县政府制定的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由各主讲责任单位按照计划提前拟定讲课内容。上会学法前,由县司法局重点对讲课稿质量和内容编排进行审核修改,确保领导通过学习既能了解法律法规内容,又能认识到本县贯彻实施该部法律法规的现状。
(二)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1.继续坚持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今年,按照常务会议要求,县政府通过在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聘任县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择优聘任8名优秀律师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宁远县政府法律顾问团自成立以来,为政府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维护辖区和谐稳定,维护政府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贡献。
2.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三统一”制度。一是由县司法局对县政府出台的所有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报告、领导签批后出具规范性文件登记通知书,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今年共审查县政府文件200多份,规范性文件11件,提出修改意见300多条,全部得到采纳。所有规范性文件都由县司法局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在县政府网站和《宁远政报》上公布,全部纳入“三统一”管理范围。
3.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制度。结合实际及时修订了《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及三项配套制度。按照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和四中全会要求,建立健全了依法决策机制,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我县起草了新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对原有规定进行了修订完善。同时,考虑到专家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责任追究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突出地位,细化了《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三项配套制度,加强对重要工作环节操作程序的规范。
4.加强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一方面,按照《湖南省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办法》的要求,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发布工作。积极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县政府各行政执法单位抽取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有效地促进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另一方面,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依法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今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9件。在受理案件时,坚持依法立案,秉公办案,对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政行为坚决撤销,不留情面,对我县规范依法行政起到了积极作用。认真办理县政府行政应诉工作。今年来县司法局出庭应诉案件13件次,并积极督促和指导重大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工作。
(三) 提升服务水平,全力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
1.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是认真制定工作要点,精心部署年度普法工作。年初,围绕“七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2019年宁远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对全县法治教育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先后组织、配合、协调和参与送法下乡活动,开展了“禁毒宣传”“春节道路交通宣传”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我县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2.做好法律服务工作,营造公正公平的社会氛围。目前,我县已建成20个标准的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14个村级标准化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成立了“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宁远县大队,以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为契机,组织“法润三湘”志愿者开展“法律八进”活动。村“法律顾问”通过法律顾问微信群,在线解答老百姓的法律问题,积极参与公益性法律事务,到村公共法律服务点开展“志愿者坐班日”等活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营造了公平公正的社会氛围。
3.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深化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依法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今年,法制办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9件,其中受理4件,撤销结案1件,调解结案3件。法制办出庭应诉案件13起,积极督促和指导重大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工作。今年来,不断创新行政复议方法,提高解决行政争议的效率,着重运用和解、调解和社会参与等多种手段,最大限度地化解行政纠纷制度。针对信访问题导致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人员都对上访人员耐心讲政策、讲法律,坚持做正面疏导工作,尽量做到让当事人息访息诉,全年无一起因行政复议而引发上访的案例,有力维护了我县合法利益。
4.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提升行政执法整体形象。开展全局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清理及换证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思想政治和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开展“三比三创”教育活动推进会,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对行政执法案卷开展案卷评查,提升行政执法办案质量和水平。开展全县行政执法部门行政裁决事项清理规范工作;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对行政执法机构和人员开展随机抽查,提升行政执法意识和能力水平。行政执法资格办证数量和办证质量大幅提高,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我县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还有待提高,如我县大部分乡镇、政府组成部门没有聘请法律顾问,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的理念还没有深入基层领导干部的头脑中;聘请了法律顾问的单位,法律顾问的工作也仅限于应付诉讼事务,合同和规范性文件审查的工作没有很好的开展起来,导致司法局应接不暇。少数政府相关工作人员的理念创新不足,传统理念根深蒂固,遇到和处理一些新的矛盾时,不能采取有效的措施,常常延误时机,影响工作推进。其中,在行政案件中,重大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的比重还有待提升,需要进一步深化落实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制度。最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亟待进一步统筹推进。一是三项制度推行工作在不同部门、系统工作进展不一,效果参差不齐,一些执法任务较轻的部门积极性不高,存在等待观望和消极应付的态度;各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尚未完成,行政执法职能未明确、行政执法队伍未健全,职责分工未明确。二是行政执法信息化平台整合困难,虽然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行行政执法是经过实践证明的有效方式,但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资金投入和建设难度很大。三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落实不力,我县法制审核人员数量还存在未达到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的标准情况,一些政府工作部门法制审核形同虚设,司法局行使行政执法监督缺乏有效的监督考核机制,行政执法距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0年,我县将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进一步助力推进法治宁远建设。
(一)全力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确保完成考核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按照中央、省、市的机构改革部署,今年11月我县及时出台了《宁远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工作方案》。为规范执法,提高执法水平,强化推行“三项制度”落实,自2020年起,县委县政府将下发文件规定50岁以下乡镇干部必须考取执法证,实现持证上岗。相关部门根据工作安排,做好政策宣传、考核准备等工作。
(二)着力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一是强化依法行政目标考核。在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各地各部门总体责任目标基础上,进一步分解、细化此项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制定更为科学、具体的考核办法,严格奖惩。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检查督促力度,对相关制度不健全或制度建设与实际工作不相适应的,坚决予以整改纠正。深入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三是加强行政过错责任追究,严格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规定,对违法公务员作出处理,力争达到惩戒一个,警示一片的作用。
(三)加强行政应诉案件办理能力和优化行政复议工作措施,争取让行政复议充分发挥出两方面积极功能:一方面“刀刃向内”监督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处理房屋征补、食品药品、社会保障等重点民生领域的行政争议,综合运用听证、实地调查、调解等多种方式实质性化解纠纷,以便捷、高效、低成本的方式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让群众在每一起行政复议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灵活运用政策法规,积极做好政府行政决策事项、合同协议等的合法性论证工作。对涉及征地拆迁、企业改制、招商引资等方面的争议事项和可能存在的问题,积极从法律角度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切实当好政府决策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
(五)加快完成行政权力清理审核工作。继续搞好行政权力清理,摸清权力底数,建立裁量基准,明晰职责分工,逐步建立行政权力动态管理机制。对各乡镇、各部门上报的行政权力事项及流程图进行审核、确认,并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六)切实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强化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当前依法行政工作任务相适应。积极组织法制工作人员参加多层次业务培训与调研,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本领强、作风硬的法治工作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