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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远县委 宁远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 发布时间:2021-03-30 16:31
  • 来源: 宁远县司法局
  • 作者: 佚名
  • 发布机构:宁远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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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委〔202112


中共宁远县委

宁远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中共永州市委、永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全力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现将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严格落实党委、政府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一是成立“1+4”组织体系。成立以县委书记任主任,县长、县委副书记任副主任的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设置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全面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工作经费按每年30万元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二是实行“四同时”工作机制。认真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深入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将法治建设与日常工作同时研究、同时安排、同时部署、同时考核,严格依法依规决策,主动接受监督,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落实“四环节”督查办法。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县重要内容,纳入对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内容。在督查过程中,明确要点清单、丰富督查形式、重视结果反馈、加强回访抽查,力求发现问题全面准确、督察结果客观公正,以严格的督导考核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二)深度优化政府服务职能。全县2020年共取消行政审批事项57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3项。承接省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1项,市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94项,清理县级行政审批“六个一”清单事项2474项,乡镇级680项。全县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部门单位全部入驻县政府政务大厅和网上政务大厅,其中“最多跑一次”事项3271项,占所有可办事项的96.8%。实行“一次也不用跑”改革,按照106个要素梳理录入审批服务事项822件,可网办率达到100%。实现了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目标。

  (三)着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按照程序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2020年,共审查县政府规范性文件52件,全部进行了“三统一”。开展了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方面以及与《民法典》精神、原则和规定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的清理工作,对其中17件予以废止,建议修改3件。

(四)全面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出台《宁远县人民政府关于<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聘请8名资深律师为县政府法律顾问。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决策,实行专家论证、咨询、决策评估制度。2020年,共举行各类听证会48次,对135份政府合同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263,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

(五)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印发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的相关文件,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从执法源头、执法过程、执法结果三个关键环节来规范执法,提高了执法的透明度、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2020年,组织全县43个单位的939名考生参加全省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电子化考试,是全省参考单位和参考人数最多的县;共办理涉改单位执法人员流动后执法证换证1253人次。

(六)持续加强行政权力监督。严格落实案卷评查机制,提高案卷质量和执法水平。2020年,全县共抽取评查了12个部门各类执法案卷72件,其中行政处罚案卷64件、行政许可案卷8,对在案卷中发现的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通报的方式要求被评查出问题的单位及时改进,并及时报告、反馈。  

(七)不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县政府常务会共组织会前学法51场次;先后邀请省委、市委党校教授举办专题法律知识讲座4场次,共1380名副科以上干部参加培训。全县共计13567名国家工作人员、55名处级干部全部参加年度学法和考试,即参学率和报考率均达到100%,通过率99.96%。二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组织消防、公安、应急管理、卫健等40多个县直单位和全县20个乡镇(街道)分别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660余场次;开通“法治宁远”普法专栏,制作播出各类法治节目8期,全县上下形成了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

2020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一是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落实有待加强。部分政府部门行政决策片面追求效率,部门法律顾问参与程度不高,科学民主决策意识和水平还不够。二是行政执法水平仍需提高。案卷评查中发现部分单位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程序瑕疵,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工作不够认真细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较多,行政诉讼败诉风险加大。三是行政执法的架构体系仍需完善。相关职能、机构、人员编制、执法衔接等事项尚需进一步调整优化。四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未得到充分落实。  

二、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科学制定法治建设规划。要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考虑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法治建设进程、人民群众需求变化等,制定好我县的法治建设规划,持续优化我县法治环境。

(二)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推动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全面完善依法治理体系。进一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落实好“八五”普法规划,继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进一步提升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

(四)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创建。在成功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的基础上,我县将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调研、督察与考核,进一步完善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强化结果运用,持续深入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

                中共宁远县委

                宁远县人民政府

                 202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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