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无标题文档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公开 > 食品药品监管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全县返乡农民工转移就业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09-23 11:03
  • 来源: 县人社局
  • 作者:
  • 发布机构:宁远县人民政府
  • 字体【      】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全市返乡农民工转移就业工作的通知》(永防办[2020]75号)文件精神,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切实做好全县疫情防控和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转移就业工作,全力支持企业尽快复工复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企业用工及摸清返乡农民工基本信息

1.做好企业及扶贫车间用工情况调查统计。各乡镇(街道)、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对照职责,安排专人做好管辖范围内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和扶贫车间的开工时间、人员返岗、缺工、岗位需求、生产经营状况等情况的调查摸底,建立用工需求基本台账。建立疫情防控期间重点联系企业派驻防疫联络员制度,实行“一对一”帮扶,逐一走访,协调解决当前企业面临的急难问题。(责任单位:县科工局、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人社局、县委组织部)

2.全面开展返乡农民工就业信息摸底排查。建立返乡农民工就业信息登记制度,组织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调查,摸清返乡农民工年龄结构、文化程度、就业工种、技能培训等基本情况。用好就业政策,通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做好全县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工作,建立健全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劳动力资源信息库。(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扶贫办)

二、精准开展返乡农民工就业服务

3.动员返乡农民工就近就业。通过宁远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宁远电视台、宁远发布、手机短信等多种渠道及时将全县缺工企业用工信息向返乡农民工进行发布,督促用人单位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向员工通报开复工时间。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以及村(社区)干部、农村劳务经纪人、驻村帮扶工作队的作用,组织发动返乡农民工到园区企业就业要切实做好园区企业用工工作,特别要做好汇盛鞋业、宇拓新能源、至善德医疗科技重点企业用工保障。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园区企业用工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9号)、《关于发动群众到园区企业就近就业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10号)工作要求和分配的招工任务抓好落实,发动、组织返乡农民工到园区企业就业打通向园区企业输送员工的通道,对招工20人以上的乡镇(街道)由县人社局安排车辆免费接送;5人以上由乡镇(街道)安排免费接送,由县人社局报账;零星自行到企业就业人员,提供免费公交车票,免费车票县人社局提供,由乡镇发放到人。(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县财政局)

4.拓宽返乡农民工就业渠道。整合政策为企业稳定和增加用工以及返乡农民工就近就业创造条件。本县内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单位要优先、就近使用返乡农民工,鼓励引导各类企业优先使用返乡农民工。同时,积极开发一批就业岗位,为返乡农民工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

5.引导返乡农民工线上求职。发动返乡农民工关注“永州智慧就业”、宁远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通过宁远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宁远招聘网、万嘉人力资源、永舜人力资源等微信公众号发布企业招聘信息。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农村劳务经纪人要通过村微信群、村劳务协作群、村村响广播等方式,加大企业用工信息宣传。县新闻媒体要发挥信息服务的作用,通过开设专栏、定期发布招聘信息,及时公布适合返乡农民工的用工信息,为返乡农民工就业提供准确快速的信息服务。(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委宣传部、县市监局、县科工局、县商务局、县扶贫办、县农业农村局)

 6.积极开展跨区域劳务协作。要加强与外地劳务协作,收集用工集中地的岗位信息,发挥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组织返乡农民工外出务工。对劳务输入集中的地区,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条件下,可组织返乡农民工,提前集中登记信息,按照“一车一方案”的原则,开展“点对点”包车直达运输。要做好农民工防疫健康教育、行前体温检测和行程中个人防护,加强排查识别,阻断风险人员外出。(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交通局、县卫健局)

 7.保障返乡农民工权益。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依法依规处理农民工因疫情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情况下的劳动关系问题,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了解返乡农民工家庭情况经济状况,对存在生活困难的家庭综合运用临时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予以救助。(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民政局)

三、全面落实就业帮扶政策

8.尽快落实各项促进就业政策。落实社保降费、社保缓缴、稳岗补贴、社保补贴、技能培训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一次性岗位补贴、以工代训补贴、场地补贴、转移就业交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等政策,帮扶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引导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从2月到6月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从2月到4月可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允许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补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9.支持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积极推介指导、对接协调,帮助有资金、有想法、有技术、有经验的返乡农民工进行创新创业,按有关政策给予贷款等支持,落实疫情期间创业担保贷款展期政策,并进一步优化服务、精简审批事项。(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科工局、县商务局、县财政局)

10.开展返乡农民工技能培训。要对有培训意愿,特别是有意愿留在本地就业的返乡农民工积极组织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要针对县内重点企业用工需求,广泛开展缝纫工、家政服务等当前急紧缺工种培训,引导劳动者积极参加。要创新培训方式,积极开展线上实用技能培训,对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的企业,要按政策给予培训补贴支持。(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扶贫办、县农业农村局、县科工局、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市监局、县财政局)

四、强化组织领导和情况调度

11.统筹部门力量形成合力。成立宁远县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黄永英任组长,县人社局、县扶贫办、县科工局、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委组织部、县市监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鲁素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农民工就业日常工作,县直各单位和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做好农民工就业的跟踪服务和日常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直各责任单位)

12.定期调度工作进度。各责任单位要明确一名责任领导、一名联络员,按照职责分工,细化措施抓好落实。各责任单位于 2 月 27 日上午 12 : 00 前将责任领导、联络员名单报送至县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人社局),并从文件下发之日起,每周星期三上午 12 : 00 前及时报送各单位工作推进情况。联系人:蒋孟珊;联系电话:7667618,邮箱:jyg7667618@163.com。(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责任单位)

13.实行督查通报机制。县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县两办督查室加强对返乡农民工转移就业工作情况的督察、指导。对履职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乡镇(街道)、相关责任单位,将在全县予以通报并严肃追责。

附件:宁远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返乡农民工转移就业工作责任分解表


附件:

宁远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返乡农民工转移就业工作责任分解表

责任单位

(排名不先后)

主要任务

县人社局

组织开展扶贫车间用工情况的调查换排,建立用工工作台账。

建立返乡农民工信息登记制度,组织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调查,摸清返乡农民工及转移就业等情况底数。用好就业政策,借助第三方力量,做好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

通过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依托电视、网络、电台等多种渠道及时将缺工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向返乡农民工进行发布,督促用人单位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向员工通报开复工时间。

大力宜传推广“永州智慧就业”、宁远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动县内外企业和返乡农民工注册使用信息平台。

组织发动返乡农民工到园区企业就业。

要加强与外地劳务协作,收集用工集中地的岗位信息,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组织返乡农民工外出务工。

对劳务输入集中的地区,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条件下,可组织返乡农民工,提前集中登记信息,按照“一车一方案”的原则,开展“点对点”包车直达运输。

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依法依规处理农民工因疫情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情况下的劳动关系问题,保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尽快落实社保降费、社保缓缴、稳岗补贴、社保补贴,技能培训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一次性岗位补贴、以工代训补贴、场地补贴、转移就业交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等政策,帮扶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引导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从2月到6月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从2月到4月可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允许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补缴。

积极推介指导、对接协调,帮助有资金、有想法、有技术、有经验的返乡农民工进行创新创业,按有关政策给予贷款支持,落实疫情期间创业担保贷款展期政策,井进一步优化服务、精简审批事项。

县人社局

要对有培训意愿,特别是有意愿留在本地就业的返乡农民工积极组织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要针对辖区内重点企业用工需求,广泛开展缝纫工、贴条工、家政服务等当前急紧缺工种培训,引导劳动者积极参加。要创新培训方式,积极开展线上实用技能培训,对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的企业,要按政策给予培训补贴支持。

将县直各职能单位返乡农民工转移就业工作纳入绩效评估工作。

牵头负责全县返乡农民工转移就业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各责任单位农民工转移就业日常工作推进,及时向县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工作情况。

县科工局

组织做好全县管辖范围内的工业企业用工情况的调查摸排,建立用工需求基本台账。

大力宣传推广“永州智慧就业”网上招聘平台,发动企业注册使用信息平台。

整合政策资源,有针对性地开展返乡农民工技能培训,协助人社部门做好有关培训工作。

积极推介指导、对接协调,帮助有资金、有想法、有技术、有经验的返乡农民工进行创新创业,并进一步优化服务。

明确一名责任领导、一名联络员,按照职责分工,细化措施抓好落实,做好行业返乡农民工转移就业工作,每周三上午12:00前将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报送至县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发改局

组织做好全县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的用工情况的调查摸排,建立用工需求基本台账。

大力宣传推广“永州智慧就业”、宁远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网上招聘平台,发动企业注册使用信息平台。

整合政策为企业稳定和增加用工以及返乡农民工就近就业创造条件。本市内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单位要优先、就近使用返乡农民工,鼓励引导各类企业优先使用返乡农民工。同时,积极开发一批就业岗位,为返乡农民工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明确一名责任领导、一名联络员,按照责职分工,细化措施抓好落实,做好行业返乡农民工转移就业工作,每周三上午12 : 00 前将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报送至县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商务局

组织做好全县商贸流通等企业用工情况的调查摸排,建立用工需求基本台账。

大力宣传推广“永州智慧就业”、宁远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网上招聘平台,发动县内外企业注册使用信息平台。

整合政策资源,有针对性地开展返乡农民工技能培训,协助县人社部门做好有关培训工作。

积极推介指导、对接协调,帮助有资金、有想法、有技术、有经验的返乡农民工进行创新创业,并进一步优化服务。

明确一名责任领导、一名联络员,按照责职分工,细化措施抓好落实,做好行业返乡农民工转移就业工作,每周三上午12 : 00 前将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报送至县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委组织部

建立疫情防控期间县直重点联系企业派驻防疫联络员制度,督查县直有关单位做好“一对一”帮扶,逐一走访解决问题。

充分发挥驻村帮扶工作队的作用,组织发动返乡农民工等就地就近进厂务工。

县交通局

组织做好全市交通项目工程企业用工情况的调查摸排,建立用工需求基本台账。

整合政策为企业稳定和增加用工以及返乡农民工就近就业创造条件。本县内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单位要优先、就近使用返乡农民工,鼓励引导各类企业优先使用返乡农民工。同时,积极开发一批就业岗位,为返乡农民工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县交通局

协助做好对劳务输入集中的地区直达包车直送务工地点工作的运输保障。

大力宣传推广“永州智慧就业”、宁远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网上招聘平台,发动企业注册使用信息平台。

明确一名责任领导、一名联络员,按照责职分工,细化措施抓好落实,做好行业返乡农民工转移就业工作,每周三上午12 : 00 前将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报送至县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扶贫办

充分发挥乡镇、村力量,组织发动贫困劳动力等就地就近进厂务工。对重点企业提供用工保障,将任务落实到乡镇、村,上门入户进行动员。

建立贫困劳动力信息登记制度,组织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调查,摸清贫困劳动力及转移就业等情况底数。

大力宣传推广“永州智慧就业”、宁远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网上招聘平台,发动乡镇(街道)、村(社区)通过各类微信和QQ劳务协作群、发放宣传单、乡村广播等各种方式加大宣传,引导农民工注册使用平台进行网上求职。

整合政策资源,有针对性地开展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协助县人社部门做好有关培训工作。

积极推介指导、对接协调,帮助有资金、有想法、有技术、有经验的贫困劳动力进行自主创业,并进一步优化服务。

明确一名责任领导、一名联络员,按照责职分工,细化措施抓好落实,做好行业返乡农民工转移就业工作,每周三上午12 : 00 前将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报送至县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住建局

组织做好全县建筑企业等用工情况的调查摸排,建立用工需求基本台账。

整合资源为企业稳定和增加用工以及返乡农民工就近就业创造条件。本县内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单位要优先、就近使用返乡农民工,鼓励引导各类企业优先使用返乡农民工。同时,积极开发一批就业岗位,为返乡农民工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整合政策资源,有针对性地开展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协助人社部门做好有关培训工作。

县住建局

明确一名责任领导、一名联络员,按照责职分工,细化措施抓好落实,做好行业返乡农民工转移就业工作,每周三上午12 : 00 前将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报送至县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委宣传部

组织县内新闻媒体做好信息发布,通过开设专栏、定期发布信息等方式,及时公布适合返乡农民工的用工信息,为返乡农民工就业提供准确快速的信息服务。

县工商联

大力宣传推广“永州智慧就业”、宁远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网上招聘平台,发动企业注册使用信息平台。

整合政策资源,有针对性地开展返乡农民工技能培训,协助人社部门做好有关培训工作。

明确一名责任领导、一名联络员,按照责职分工,细化措施抓好落实,做好行业返乡农民工转移就业工作,每周三上午12 : 00 前将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报送至县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农业农村局

大力宣传推广“永州智慧就业”、宁远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网上招聘平台,发动企业注册使用信息平台。

整合政策资源,有针对性地开展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协助人社部门做好有关培训工作。

积极推介指导、对接协调,帮助有有资金、有想法、有技术、有经验的贫困劳动力进行创新创业,并进一步优化服务。

明确一名责任领导、一名联络员,按照责职分工,细化措施抓好落实,做好行业返乡农民工转移就业工作,每周三上午12 : 00 前将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报送至县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民政局

了解返乡农民工家庭情况经济状况,对存在生活困难的家庭综合运用临时生活补助、医疗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予以救助。

县卫健局

对包车直达运输外出务工的返乡农民工,要做好防疫健康教育、行前体温检测和行程中个人防护,加强排查识别,阻断风险人员外出。

县财政局

尽快落实社保降费、社保缓缴、稳岗补贴、社保补贴,技能培训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一次性岗位补贴、以工代训补贴、场地补贴、转移就业交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等政策。

按有关政策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落实疫情期间贷款展期政策,并进一步优化服务、精简审批事项。

对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的企业,要按政策给予培训补贴支持。


上一篇: 宁远县复工复产政策兑现“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 下一篇: 获得用水 相关政策文件及报装流程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