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人社函[2020]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各企业、县直有关单位:
随着承接产业转移步伐加快,园区升级战役加速推进,园区企业不断增多,用工需求骤增。为满足企业用工需求,做好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在暂停举办大型招聘会期间,为进一步落实企业用工各方主体责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企业“招工难”问题,切实保障企业尤其是新投产企业正常生产运行。现将做好2020年园区企业用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宁远县园区企业用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工业园管委会主任、县人社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工业园管委会、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科工局、县就业服务中心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人社局分管就业的副局长、就业服务中心负责人为办公室副主任。
二、广泛宣传发动
相关县直单位、乡镇(街道)要通过县内各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大型显示屏和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园区企业招工信息,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园区企业招工信息家喻户晓。
三、开展线上招聘
将线下招聘活动转向线上,集中开展互联网招聘,大力推广远程面试,着力打造“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线上招聘活动。全县各用人单位、乡镇(街道)、有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加大“永州智慧就业”信息平台(含网站、公众号、APP)、宁远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nyx12333)、宁远招聘会微信招聘平台(zp07466)和永舜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ys7221818)的宣传推广,用人单位要做好系统注册、录入岗位并明确专人做好招工服务;充分运用微信群、户外广告、用工信息手册、宣传单等,发动广大劳动者关注和注册成系统用户,通过信息平台进行求职。
四、压实工作责任
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各企业、县直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各施其责,确保企业用工需求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职责:在辖区内结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宣传发动,安排各村村两委干部和农村劳务经纪人在本村开展入户走访宣传、摸排劳动力就业意愿,发放企业招聘用工信息手册、推广信息发布、招聘平台,实现线上招聘活动常态化,对有意向在园区就业的劳动力由村组织劳动力到企业点对点对接,全面完成企业用工招聘任务。
园区企业工作职责:企业要遵守劳动法规,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做好消毒防疫工作。要切实提高员工福利,加强人文关怀,做好员工稳岗和技能提升培训。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文件精神,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安排专人负责与县人社局协调配合,专人负责线上招聘系统并与求职者对接,提供专门的招聘工作经费,落实招聘奖励政策。
县人社局工作职责:统筹部署全县园区企业用工工作,开展用工信息宣传,搭建线上线下招聘桥梁,落实奖补政策,开展督察指导。
工业园管委会工作职责:做好企业用工调查,拟定重点缺工企业的岗位数量,协助县人社局开展企业招聘和就业稳岗认定工作,组织园区企业参加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做好宣传发动、企业稳岗等工作。
财政局工作职责:安排好园区企业招聘活动专项经费,做好奖补资金的拨付和代扣工作。
其他责任单位:根据部门职责分工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相应的工作。
五、做好用工对接
根据各乡镇(街道)辖区内人口数和园区企业用工情况,将园区企业招工任务分配到乡镇(街道),同时乡镇(街道)要与县人社局、园区企业的工作对接,为企业用工提供服务(具体任务数见附件1)。
县人社局、县工业园管委会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对口联系乡镇(街道)。县人社局、县工业园管委会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自1月29日起取消休假。分片、包乡镇(街道)联系对接(具体见附件2),每组每天安排车辆1台,保障相应的工作经费。同时,要做好防护措施,确保工作人员“零感染”。
六、强化奖惩措施
对为园区企业招工的乡镇(街道)、有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劳务经纪人给予奖补,奖补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处罚资金从乡镇(街道)工作经费中扣收。
1.对乡镇(街道)的奖惩措施。2020年3月15日前务必完成全县第一阶段招工任务数,对完成任务的乡镇(街道)预拔扶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资金6000元;对完成全年任务数100%的乡镇(街道)给予2万元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资金,对完成全年任务数90%的乡镇(街道)给予1.5万元扶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资金,对完成全年任务数80%的乡镇(街道)给予1万元扶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资金。对完成全年任务数60%以下的乡镇(街道)进行处罚,每少完成任务1人次处罚 200元。全年任务完成情况与年终绩效考核和拨付就业平台建设资金挂钩。所有考核任务都必须经县人社局、县工业园管委会、园区企业三方共同认定;全年招工任务数在2020年10月30日前完成,对未完成全年招工任务的乡镇(街道)、不拨付该乡镇(街道)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资金。
2.对招聘单位和个人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对有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农村劳务经纪人、乡镇(街道)干部职工、村组干部为园区企业招工,每成功介绍1名劳动力到园区企业就业且稳定6个月以上,按2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3.对主动到园区企业就业的劳动力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对主动到园区企业就业的劳动力且稳定6个月以上,按2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以上享受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对象为2020年1月1日至10月30日的新进园区企业就业员工,其中2019年12月30日前已在园区企业就业的人员不纳入就业创业服务补贴范围。所有享受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对象经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园区企业通过到银行调取企业为员工发放工资流水和大数据比对等措施予以认定。
扶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资金和就业创业服务补贴资金,从就业专项补贴资金中列支。
七、实行责任追究
将招工任务纳入对乡镇(街道)绩效考核。县政府督察室、县人社局将对园区企业招工情况开展不定期督察,3月15日前每周通报一次各乡镇(街道)任务落实情况,3月15日后逐月通报。3月15日前未完成任务的乡镇(街道),由分管副县长约谈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对未完成全年招工任务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将在全县予以通报,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年终不得评先评优。
附件1:宁远县2020年园区重点企业招工任务分配表
附件2:宁远县2020年园区企业用工联系对接乡镇(街道)人员安排表
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湖南宁远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宁远县财政局
2020年1月28日
附件1
宁远县2020年园区重点企业招工任务分配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全年任务数 (人) |
2020年3月15日 |
2020年10月30 |
对接服务企业 |
1 |
舜陵街道 |
500 |
200 |
500 |
创汇制衣厂 |
2 |
桐山街道 |
450 |
180 |
450 |
|
3 |
文庙街道 |
450 |
180 |
450 |
|
4 |
东溪街道 |
500 |
200 |
500 |
|
5 |
柏家坪镇 |
400 |
160 |
400 |
|
6 |
保安镇 |
200 |
80 |
200 |
|
7 |
禾亭镇 |
400 |
160 |
400 |
|
8 |
冷水镇 |
450 |
180 |
450 |
|
9 |
鲤溪镇 |
300 |
120 |
300 |
|
10 |
清水桥镇 |
300 |
120 |
300 |
|
11 |
仁和镇 |
400 |
160 |
400 |
|
12 |
水市镇 |
400 |
160 |
400 |
|
13 |
太平镇 |
400 |
160 |
400 |
|
14 |
天堂镇 |
400 |
160 |
400 |
|
15 |
湾井镇 |
350 |
140 |
350 |
|
16 |
中和镇 |
450 |
180 |
450 |
|
17 |
棉花坪瑶族乡 |
80 |
32 |
80 |
|
18 |
五龙山瑶族乡 |
100 |
40 |
100 |
|
19 |
桐木漯瑶族乡 |
70 |
28 |
70 |
|
20 |
九疑山瑶族乡 |
170 |
68 |
170 |
|
合 计 |
6770 |
2708 |
6770 |
||
备注 |
1.宁远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nyx12333(建议优先选择); 2.宁远招聘会微信招聘平台:zp07466; 3.永舜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ys7221818; 4.永州智慧就业网站:www.0746job.com。 |
附件2
宁远县2020年园区企业用工联系对接
乡镇(街道)人员安排表
序号 |
乡镇(街道) |
负责人 |
工作人员 |
车辆保障 |
备注 |
1 |
文庙街道、桐木漯瑶族乡、清水桥镇、柏家坪镇 |
黄祥云 13874357676 (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刘军、李建梅(联络员)、刘伟13787625640 |
刘军 |
|
2 |
禾亭镇、保安镇、太平镇、冷水镇 |
龙小荃 18153350158 (县人社局副局长) |
何宇、胡勤(联络员)、黄科文17769252696 |
何宇 |
|
3 |
舜陵街道、水市镇、九疑山瑶族乡、湾井镇 |
李文明 13974645946 (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孙湘宁、蒋孟姗(联络员)、鲁初中18797698700 |
孙湘宁 |
|
4 |
桐山街道、棉花坪瑶族乡、中和镇、仁和镇 |
蒋嶷平 13974645956 (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张林、郑海辉(联络员)、黄晶15111616221 |
郑海辉 |
|
5 |
东溪街道、五龙山瑶族乡、鲤溪镇、天堂镇、 |
许仲军 15581491313 (县人社局党组成员) |
蒋胜斌(联络员)、夏昌辉、黄秋春15226313593 |
夏昌辉 |
|
备注 |
宋丽华、王燕、鲁初中负责对接企业上报数据、数据汇总,拟定下发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