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防〔2024〕4号
各乡镇(街道)、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
为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全面做好我县2024年防汛抗旱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县大型水闸及中型水库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予以明确。如果责任人因人事变动或工作调整,由岗位接任人自然替补,承担相应防汛抗旱工作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2024年宁远县大型水闸及中型水库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
宁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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