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无标题文档
关于确定宁远县堤防巡堤查险责任分区的批复
  • 发布时间:2024-04-01 10:05
  • 来源: 宁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 作者:
  • 发布机构:宁远县人民政府
  • 字体【      】

宁防办函〔20244

宁远县水利局:

为切实做好我县2024年防洪保安、堤防巡查值守,确保堤防和沿河两岸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你单位审核确定呈报的《关于确定宁远县堤防巡堤查险责任分区的请示》,经县防指审定,现批复如下:

堤防巡堤查险责任单位、责任人(行政、技术、巡查)要及时掌握雨情、水情、险情、工情、灾情等情况,确保信息畅通,做好汛期的堤防预报预警工作,出现险情时,要立即开展组织群众转移,组织抢险救援工作,并及时将情况报告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附件:宁远县2024年堤防巡堤查险责任分区

宁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4319


上一篇: 关于明确2024年宁远县小型水库防汛抗旱责任人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明确宁远县城市易涝点责任人的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