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防办函〔2024〕4号
宁远县水利局:
为切实做好我县2024年防洪保安、堤防巡查值守,确保堤防和沿河两岸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你单位审核确定呈报的《关于确定宁远县堤防巡堤查险责任分区的请示》,经县防指审定,现批复如下:
堤防巡堤查险责任单位、责任人(行政、技术、巡查)要及时掌握雨情、水情、险情、工情、灾情等情况,确保信息畅通,做好汛期的堤防预报预警工作,出现险情时,要立即开展组织群众转移,组织抢险救援工作,并及时将情况报告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宁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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