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湖南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把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为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守牢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两条底线”,加快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乡村治理水平,奋力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加快农业强县建设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中共宁远县委 宁远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
二、反馈截止时间
请于2025年6月25日前将书面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共宁远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反馈方式
(一)电子邮箱:hnnyxczx@163.com;
(二)通信地址:宁远县农业农村局310室(邮编:425600);
(三)联系人:柏健;联系电话:18274596852(经本人同意公开)。
四、其他事项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各有关单位和广大群众通过来信、来电、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对收到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合理吸纳,作为进一步完善实施意见的重要参考。
特此公告。
附件:
中共宁远县委 宁远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中共宁远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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