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22号)、《湖南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22〕33号)、《永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实施办法》(永政办发〔2022〕19号)、《关于印发〈宁远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宁政办发〔2023〕1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近期相关政策与专项工作部署的调整变化,原列入目录的部分决策事项已不符合现行政策要求和年度工作推进实际,为确保我县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合规、精准对接上级政策导向,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对《2025年度宁远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部分事项予以调整,目录其余事项保持不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调整共替换3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调整新增事项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纳入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施管理。本次调整事项详见附件。
二、各承办单位要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开展调研起草、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工作,按程序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承办单位要压实主体责任,对照时间节点推进工作,规范归集决策全过程资料,做好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实现全过程留痕。
四、县政府办统筹重大行政决策协调调度;县司法局、相关主管部门按职责做好合法性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指导。
五、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后续如工作任务变动,确需新增、删减或者调整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当充分论证,说明理由,按程序报请县政府审定后公布。
附件:1-1.2025年度宁远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调整目录(本次调整事项3件)
宁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20日
附1-1
2025年度宁远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调整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完成时间 1 宁远县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调整规划方案(2025-2035年) 县教育局 2025.12 2 宁远县丁字街、东外街、南门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4-2035年) 县住建局 2025.12 3 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 县农业农村局 20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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