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依据
根据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2022年县区(管理区、经开区)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市委宣传部《关于2022年度全市宣传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单项有关事项的说明》和市人民政府下发的《永州市促进旅游发展十条措施》(永政办发〔2022〕2号)等文件精神,各县区需要制定促进旅游发展的办法措施和奖励政策,并将实施情况纳入市对县区的绩效考核。
二、出台目的及主要内容
(一)出台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快推动我县文化、生态、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实现高质量发展,筑牢我县成为永州南部文化旅游中心的厚实基石,全力打造国家文化生态旅游名城。
(二)主要内容
《宁远县促进旅游发展十条措施》从“强化旅游资源统筹管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深化景区运营机制改革、加强文旅品牌创建营销、积极开展文旅节庆活动、大力发展研学旅行、支持发展康养旅游、整合开发旅游文创商品、扶持旅游行业做大做强、强化保障措施”十个方面提出了促进我县旅游发展的办法措施。
对《十条措施》中涉及到奖励金额部分,经与财政对接,根据县财政现状,并对照我县已出台的其它奖励扶助政策,我们对奖励金额做出了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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