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监管水平,规范我县农村住房建设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永州市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我局拟订了《宁远县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
请于2023年6月1日前将意见反馈至宁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箱:nyzjcunzhen@163.com。联系人:欧卓林,联系电话:0746-7225709,17673422509(经本人同意公开)。
邮寄地址:宁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编:425600)
附件:《宁远县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宁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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