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文的必要性
今年以来,我县房地产市场受多方因素影响,我县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销量下降、房价下跌、库存增长,房地产领域信访问题愈发突出。1-6月全县房屋销售15.72万平方米(住宅11.9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0%(住宅下降49%),销售均价为5455元/平方米(住宅 5105元/平方米),截止今年6月底我县商品房库存84.9万平方米(住宅56.6万平方米)。今年全县房地产开发用地共计出让1宗,出让金收入11441万元,同比下降 69.97%,出让面积 59521.51平方米,同比下降46.81%。为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支持住房合理需求,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亟需出台我县稳市场、稳销售的政策措施,提振市场信心、增加财政收入,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根据省、市工作安排需马上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的相关措施。
二、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由副县长鲁素春牵头,通过认真研究永州市、株洲市、岳阳市、郴州市和邵阳市等地方出台的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的措施文件,根据宁远县实际,及时拟定了《关于促进宁远县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讨论稿)》。本措施从实施购房补贴、放宽预售条件以及税收金融支持等十五个方面就如何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拟定了政策措施。主要内容有:一是实施购房契税补贴。在县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含住宅和非住宅),签订网签合同,缴纳契税的,以网签合同时间为依据凭契税完税凭证由财政部门根据购房时间段(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实行阶梯制奖补:①2022年12月31日前购房且缴纳契税的,凭契税完税凭证予以100%奖补,②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前购房且缴纳契税的,凭契税完税凭证予以50%奖补。(周边道县是100%补贴,永州市80%补贴、株洲、岳阳等地是50%)。二是实行人才购房补贴。凡在县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人才根据购房合同时间在本措施有效期内(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实行阶梯式一次性购房补贴:A.2022年9月30日前在县城区购买的,一次性给予1万元的购房补贴,B.2022年12月31日前购买的,一次性给予7000元的购房补贴,C.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前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一次性给予5000元的购房补贴。三是其他从土地出让、项目审批、金融税务支持等方面的若干政策措施。
三、征求意见情况
6月13日召开了征求意见会议,相关单位对《关于促进宁远县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讨论稿)》进行了认真研究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6月14日,我局组织宁远县在建、在售项目的30余名房地产企业代表召开了征求意见会议,与会人员对我县拟出台的措施进行了热烈讨论并提出了一些很好的建议。6月18日,织相关部门召开了推进会议,对《关于促进宁远县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送审稿)》进行了充分论证和研究。
四、部门主要分歧意见
无
五、协调情况
无
六、其它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7月11日第14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对《关于促进宁远县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送审稿)》进行了审议,并原则通过;会后,我局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意见对本措施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
7月12日第18次县委常委会议对《关于促进宁远县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送审稿)》进行了审议,并原则通过;会后,我局根据县委常委会议意见对本措施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