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27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3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39号)、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湖南省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湘自然资办发〔2020〕106号)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为提高政府对土地价格决策的透明度,促进土地价格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根据原国土资源部《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的要求,兹定于2021年12月10日公开举行宁远县城区标定地价成果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办机构:宁远县自然资源局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2021年12月10日上午9:00 宁远县自然资源局七楼会议室。
三、听证内容:宁远县城区标定地价制订成果。
四、参加听证会人员范围及产生方式:宁远县的公民(年满18周岁)、法人、其他组织,愿意申请听证的,公民请携带身份证,单位人员请携带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于2021年12月9日下午17时前到宁远县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股办公室报名,逾期不再受理。听证会代表名额限定在20人以内(根据报名先后情况确定)。
五、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2月9日下午17时前。
欢迎符合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本次听证会,报名表见附件。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立胜,联系电话:13378960153)
宁远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