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函〔2021〕39号
宁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2021年度政府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第222号)和《2021年度市政府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大议题、重要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计划》的通知(永政办函〔2021〕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1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要求,及时起草决策草案并征求意见,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未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县政府审议决策。
二、各承办单位要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县司法局负责2021年度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布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县政府办负责协调,县风险评估管理部门、县司法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等工作。
四、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及时提请县政府进行调整。
五、各承办单位应当依法全面、及时、正确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并向县政府报告决策执行情况。如承办单位或承担决策有关工作的单位因失联渎职、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予以追责问责。
附件:2021年度县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名称目录
宁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日
附件
2021年度县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名称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1 |
全民健身中心提质改造 |
全民健身服务中心 |
2 |
宁远县第九完小及附属幼儿园建设项目 |
宁远县产业建设 投资有限公司 |
3 |
“互联网+明厨亮灶” |
市监局 |
4 |
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 |
残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