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环)近日,宁远县人民法院禾亭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件。案件审理中,承办法官秉持司法为民理念,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被告主动前往人民法庭履行理赔款项,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司法目标。

该案中,保险公司在理赔后依法取得代位求偿权,向被告追偿。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一方面向被告释法明理,另一方面与保险公司充分沟通,引导双方互谅互让,自愿签订调解协议。考虑到被告年事已高,不熟悉线上转账流程,且需外出务工,其主动到法庭以现金方式当场履行全部义务。
该案是宁远县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运用调解方式高效化解民商事纠纷的生动实践,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节约了司法资源、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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