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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遵规守法明方向 重塑人生有航标
  • 发布时间:2025-12-02 16:14
  • 来源: 宁远县司法局
  • 发布机构:宁远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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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曹家晶 李丽坤近日,宁远县司法局组织开展了一堂别开生面的宪法专题教育课。课堂上,执法中队负责人以“宪法如同人生的红绿灯与导航仪,指引前行方向”为喻,用通俗易懂的“家常话”为全县百余名社区矫正对象讲授宪法知识,带来了一堂印象深刻、触动心灵的法治教育课。课程摒弃晦涩的法律术语,通过朴素道理和殷切期望传递法治精神,现场氛围严肃而温暖。


“白话宪法课”让法治精神浸润心田

“今天我们不讲空话,就像拉家常一样,聊聊国家的根本大法。”授课人开场即以平实语言拉近与听众的距离。课程从“宪法是什么”入手,将其生动比喻为国家的“总规矩”和一切法律的“母法”,强调其具有的最高法律效力。通过回顾从1954年第一部宪法到现行1982年宪法的发展历程,阐释了宪法与时俱进、与国家发展同频共振的强大生命力。

针对部分社区矫正对象文化水平不高的实际情况,本次课程精心设计,将宪法赋予公民的平等权、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财产权等基本权利,比作个人的“护身符”;将遵守宪法法律、维护国家统一、遵守公共秩序等基本义务,比作必须履行的“责任清单”。同时,结合“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意义,引导大家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融入日常生活。

“以前觉得宪法很高远,听了课才明白,它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原来和我们每个人贴得这么近。”社区矫正对象李某课后感慨,“尤其是把‘必须守法’成为最重要的义务,这让我对过去的行为有了更深刻的反思。”

“社区矫正”是宪法精神的具体实践

课程重点阐述了社区矫正制度与宪法精神的紧密关联。授课人指出,对符合条件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正是我国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和法治文明进步的生动体现。社区矫正的每一项管理措施都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明确规定,是“依法治国”的微观实践;同时,矫正期间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利依然受到保护,其需要遵守的各项规定,正是履行宪法“遵守法律”义务的具体表现。

“这堂课让我明白了,社区矫正不仅是一种刑事执行方式,更是国家给予我们一个在社会中改正错误、重塑自我的宝贵机会。”社区矫正对象张某表示,自己将更加珍惜这个机会,严格遵守规定,用实际行动修复社会关系。

精准滴灌助力“迷航者”重返正轨

宁远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股负责人介绍,长期以来,该局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帮扶工作,特别是法治观念的重塑。此次宪法专题教育,是“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理念的一次实践。针对不同矫正对象的认知水平和实际需求,采用“白话讲法”、案例解读、互动问答等形式,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力求让抽象的宪法原则和法治精神真正入脑入心。

“宪法教育是社区矫正对象思想教育的根基。”县司法局分管副局长表示,“我们的目标不仅是让他们在矫正期间不犯错,更要帮助他们树立起对宪法和法律的真诚信仰,明确权利与义务的边界,从思想深处培植遵纪守法的自觉,为他们顺利融入社会、成为守法公民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今后,我们将持续创新教育形式,丰富教育内容,提升教育实效。”

一堂生动的宪法课,一次深刻的思想洗礼。走出课堂的社区矫正对象,脸上少了几分迷茫,眼中多了几分坚定。在宪法的指引和法治的护航下,他们正在司法行政部门的帮助下,一步步校准人生航向,朝着光明的彼岸重新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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