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上午,宁远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主任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曹辉正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方、郑曦、冯兆参加会议,常委会办公室、代表工委正副主任、各专委会主任委员、信息中心主任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三农”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听取海南省委省政府工作汇报时、在纪念乔石同志诞辰100周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教育质量提升三年(2024-2026)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医疗水平提升三年(2024-2026)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背街小巷提质改造三年(2023-2025)行动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了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预算单位2023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整改情况和审议意见研究处理结果的报告;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把营商环境打造成宁远核心竞争力的议案》《关于紧扣新型城镇化目标要求,持续提升县城建设和管理水平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两院”副职的述职报告。
听取和审议了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和督办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两官”的述职评议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202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
会议研究了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建议议程及召开时间。
会议听取了有关人事事项汇报。
会议还研究确定了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时间和会议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