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着宁远县第八批公租房实物配租家庭公示期满,今年刚大学毕业从蓝山县考到宁远县参加工作的小唐,顺利搬入公租房,在宁远拥有了一个小家。今年,像小唐这样的新市民和新就业人群,已有105个家庭入住公租房。这是宁远县住房保障部门针对新市民和新就业人群在住房方面“买不了”、“租不起”、“住不好”等问题的一项惠民举措。
永州市“潇湘安居”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宁远县住房保障部门在各级纪委监委的有力监督和指导下,集中整治公租房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组织工作专班上门入户开展“敲门行动”,全方位开展公租房摸排核实。通过“敲门行动”,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确保违规公租房“应退尽退”,欠缴租金“应缴尽缴”。今年来,已累计收缴租金1104.94万元,清退腾房262套,通过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等方式,解决了213户轮候对象住房问题,实现城区低保户应保尽保、轮候对象动态清零。
在开展“敲门行动”摸排核实的同时,在管理服务上再优化。出台了《宁远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制订和完善公租房内部管理制度7项。实行常态化配租,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坚持每月召开2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公租房配租工作,在收到公租房申请2个月内予以办结,让群众少跑路,让住房困难群众有切实的获得感。在实事办理上再加力,抓牢抓实民生实事,最大限度回应群众关切,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舜峰路和荷叶街片区公租房正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安装“两电”充电端口300多个,今年来累计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422个,城区已有9个公租房小区实施统一物业服务,确保城区住房困难群众从“无房子住”到“有房子住”,再到“住好房子”,让群众感受到变化就在身边。
下一步,宁远县住房保障部门将在抓实新市民、新就业人群住房保障基础上,持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制度覆盖范围,进一步满足各类群体多样化、多元化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