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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建设工程起纠纷 执行和解获锦旗
  • 发布时间:2024-04-14 09:01
  • 来源: 宁远县人民法院
  • 作者: 邹家诚
  • 发布机构:宁远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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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宁远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宁远县某建材有限公司将一面印有“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维护民企合法权益”的锦旗送到了该院执行局,表达由衷谢意。


据了解,宁远县某建材有限公司与湖南省某钢结构有限公司签订《料石场厂棚工程承包合同》后,湖南省某钢结构有限公司无相关的施工资质及设计资质,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导致合同无效,又将该工程劳务层层分包给个人,导致施工过程中发生坍塌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法院经审理认为,导致本次事故的发生,双方都存在过错,根据损失大小,宁远县某建材有限公司获赔15万余元。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湖南省某钢结构有限公司迟迟未能履行,执行法官带队前往该公司所在地,与该公司法人释法明理,告知承包建设工程应取得相关资质,其在明知无相关施工资质情况下还要承包相关建设工程的建设,无形中增加了工程建设中事故发生的风险,违反法律规定,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最终该公司认识到其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错误和不足,表示服从判决愿意履行,并在今后的经营中,加强法律学习。因该公司在本次事故中,也存在投入损失,公司财务状况不能一次性履行,当日只能支付5万元,余款分期支付,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近年来,宁远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增强司法公信力,为宁远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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