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远县司法局文庙司法所、文庙街道综治办联合县政法“五老”成功调处一起持续了3个月的校园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促成当事人双方家长、学校等三方同意调解,握手言和。
据了解,2023年12月,黄某与唐某在宁远县某中学运动会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唐某造成黄某面部创伤,双方家长与学校因黄某受伤造成的人身损害责任赔偿问题产生纠纷,在经过3个多月时间协商未果后,向文庙司法所申请了人民调解。调解中,调解员听取了三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在了解当事人的相关诉求后,采取“背靠背”方式分别与当事人双方家长、学校等三方耐心的沟通,并给出相应的法律建议,针对黄某家长提出的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其他额外费用诉求做了解答,最终当事人双方家长、学校等三方就赔偿意见达成一致后,签定了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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