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无标题文档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工作动态 > 部门动态
县人民法院:学习贯彻《永州法院办理群众来信工作细则(试行)》 扎实做好新时代人民法院信访工作
  • 发布时间:2024-01-19 09:38
  • 来源: 宁远县人民法院
  • 作者: 陈佳
  • 发布机构:宁远县人民政府
  • 字体【      】

为不断提升新时代信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更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1月18日下午,宁远县人民法院召开《永州法院办理群众来信工作细则(试行)》专题学习会议。诉讼服务中心副主任、信访专干刘继群主持会议并讲话,各部门“有信必复”工作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永州法院办理群众来信工作细则(试行)》文件精神,并就下一步工作开展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做好“有信必复”工作,不仅体现了人民法院直面矛盾,勇于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决心和信心,更展现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理念,是树立人民法院司法为民良好形象,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举措。

会议强调,要把“有信必复”作为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理的“必选题”,以“如我在诉”的温度、“有信必复”的深度、“马上就办”的速度,切实把“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做深做实做细,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上一篇: 下一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