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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311260016/2020-00131 分       类:
  • 发文机关:宁远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5-03-18 10:42
  • 名称:机构信息及主要职责
  • 文号:
机构信息及主要职责
  • 发布时间:2025-03-18 10:42
  • 来源: 仁和镇
  • 作者:
  • 发布机构:宁远县人民政府
  • 字体【      】

机构名称:宁远县仁和镇人民政府

机构地址:宁远县仁和镇

负责人:唐颖

邮编:425600 电话:0746-7661004 邮箱:rh425611@163.com

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7月1日-9月30日)


仁和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议和决定;

2、制定本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本镇党的组织、思想和作风建设,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负责做好管理权限范围内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强化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加强信访和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建立和健全群防群治网络,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5、负责本镇国土资源、动物防疫、规划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工业经济、招商引资、安全生产监督、食品药品监管及民政、卫生、教育、体育、旅游、科技、文化、民族宗教、城市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工作;

6、贯彻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组织开展本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7、充分发挥镇政府党工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保证和支持基层自治组织行使职权,实行依法自治;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建设、自我服务作用;

8、负责本镇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科协等工作;承担人大和政协联络等相关工作;

9、完成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有:

(一)党政办公室:承担镇党委、政府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协调、上传下达、任务交办和督促落实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值班、公文、会务、接待、人事、档案、信息综合、安全保卫、机要保密、人民防空、地方金融监管、后勤保障工作;负责镇承担改革事项的协调落实、督促检查和对上汇报工作;负责涉及本镇媒体来电来访协调处置工作;负责信访接待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负责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负责镇党委自身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负责下级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对下级党组织的成立或撤销作出决定;负责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扩大新兴领域党建有效覆盖面;负责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对党员干部警示教育、管理、监督和培训工作,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负责党员干部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负责组织、机构编制、宣传、国家安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人才工作;负责党管意识形态、统一统战、民族宗教工作;负责党的主题教育工作;负责推进移风易俗、文明创建等工作;负责推动农村民主政治建设。

(三)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镇辖区信访维稳工作,做好群众调纠工作,负责命案防控,利剑护蕾等工作,负责指导建立健全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信访维稳、命案防控、利剑护蕾等制度,负责督促各行政村组织建立健全五老队伍、调纠队伍,检查各项平安建设工作落实。

(四)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制定应对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自然灾害、消防等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总结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应急演练和宣教培训等工作;负责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指导建立健全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网络系统;负责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统筹协调指挥工作;负责督促指导镇直属单位、农村及企业建立健全应急队伍,检查各项应急处置措施落实工作。负责辖区护林和森林草原防火职责。负责辖区地震管理工作。

(五)土地承包和宅基地改革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城乡规划建设、自然资源等法律法规,负责本镇发展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和专规详规的制定落实工作;负责辖区土地规划编制、调整协调工作;负责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土地调查工作;负责本辖区乡道、村道建设规划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

(六)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辖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负责制定并落实环境保护年度计划;负责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表彰和奖励工作。负责农业环境的保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负责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负责“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负责镇村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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