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宁远县人大机关开展“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8-08 作者: 来源:

宁常发﹝2016﹞10号

关于印发《宁远县人大机关开展“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委室:

《宁远县人大机关开展“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大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宁远县人大机关党组

2016年4月29日

县人大机关开展“纠‘四风’、

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根据省、市纪委和县委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单位开展“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显著成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十届纪委八次全会和市四届纪委九次全会精神,围绕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治陋习、树新风。通过严治“五大陋习”,抓早抓小,标本兼治,完善严纪律实作风长效机制,使“四风”突出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作风建设成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主要任务

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聚集“六大纪律”负面清单和“四风”问题就变种,重点整治当前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涉赌涉毒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重点整治违规公款吃喝方面的问题

1、在公务接待中违规饮酒以及劝酒、斗酒、酗酒、饮酒致人死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问题;

2、超标准公务接待,特别是将大额费用分多次报销等弄虚作假行为;

3、用公款在私房菜馆、农家乐等隐秘场所违规吃喝问题;

4、违规搞豪华装修、配置高档家具和电器,在食堂搞超标准接待、奢侈浪费等问题;

5、违规以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费、项目建设费等名义虚列公务接待费用,或假借接待客商等名义变相相互吃请;

6、用公款在单位食堂接待亲属和私人朋友;

7、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私人宴请费用。

(二)重点整治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方面的问题

1、项目指挥部、征拆指挥部、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临时机构以工作奖金、生活补贴、交通补助、加班费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临时机构以及所联系项目、企业中违规兼职取酬;

2、 以工会经费、学会或协会经费、课题费、项目费等名义违规自行新设项目,或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补贴,或以明令取消的各类名目继续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

3、将执收执罚工作与津补贴挂钩,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发放津补贴等;

4、超标准超范围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医疗保险、干部个人商业险和发放绩效奖等。

(三)重点整治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方面的问题

1、违规操办嫁娶、丧事以外其他喜庆事宜,或以聚会等名义违规操办乔迁宴、升学宴、生日宴等;

2、不按规定报告婚丧事宜操办情况,超标准、超范围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3、分期分批在不同地点操办酒席,或不办酒席只收礼金;

4、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机敛财,违规收受服务管理对象、下属等非亲属人员礼品礼金;

5、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费用用公款报销或由服务管理对象或其他利益关联者承担。

(四)重点整治违规收送礼品等方面的问题

1、用公款送礼,在考核、检查、审批等公务中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问题;

2、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问题;

3、借节假日之机违规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问题;

4、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等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5、利用现代物流快递、微信红包、电子礼券和以礼品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等隐秘手段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

(五)重点整治参赌涉赌、吸毒涉毒方面的问题

1、在酒店、宾馆、茶楼等公众场所进行赌博或参与“带彩”赌博活动;

2、通过买码、赌球、地下六合彩及利用网络参与赌博;

3、党员领导干部与上下级、企业老板或管理服务对象打牌赌博,特别是利用打牌赌博进行利益输送;

4、聚众赌博、挪用公款赌博、出国(境)赌博等;

5、变相开设赌场或赌博提供场所或其他便利条件;

6、干扰阻挠查处赌博案件、为赌博活动充当保护伞;

7、国家公职人员吸食毒品,特别是党员干部或与企业老板等勾连在一起,形成“毒友圈”,聚众吸毒等;

8、包庇吸毒人员,或者为涉毒吸毒提供场地、便利;

9、参与毒品销售或制作。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6年4月下旬)

召开“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要求。由纪检室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4月30日前报送县专项整治办。

(二)全面自查(2016年4月至6月)

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找十八大以来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加强对干部作风状况的分析监测,紧盯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敢于“咬耳扯袖”、谈话函询;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要及时移送或核查处理。自查自纠汇总情况于6月25日前报送至县专项整治办。

(三)督导检查(2016年7月至12月)

1、专项督查。人大机关专项整治办在7月、10月、12月分别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督查结束后,形成督查报告报送县专项整治办。督查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发现的问题线索及了解核实、处理问责情况等。

2、重点抽查。县专项整治办成立检查组开展专项督查和重点抽查,对不认真开展自查督查、履责不到位的委室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并通报曝光一批典型问题和案例。各委室对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总结,于12月1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部专项整治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人大机关要把“纠‘四风’、治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认真研究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县人大党组书记、主任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专项作任务。成立“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办”设纪检室),负责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调研指导等工作。由李国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纪检员刘世红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委室负责人为成员,抓好各委室专项整治工作。

(二)注重协调联动。建立专项整治工作线索排查、线索移送、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每月进行一次问题线索清查。畅通监督渠道,利用人大网等平台,引导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建立专项整治工作报告、督办和通报机制,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每月一报告一督办、每季一通报,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三)严肃执纪问责。办公室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不收敛不知止的顶风违规行为,以问责追责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对苗头性问题及早教育提醒,制止纠正;对顶风违纪行为要严查快处,并上报县专项整治办,强化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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