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郑曦辞去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6-17 作者: 来源: 宁远人大办

宁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郑曦辞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5616日宁远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宁远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郑曦辞去宁远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其宁远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相应终止,报宁远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