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审议实施方案
根据监督法和2015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计划要点,县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对县交管大队、县广播电视台、县扶贫移民局、县城市建设投资管理中心、县电力公司开展工作审议。为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这次工作审议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地方组织法和监督法为依据,以提高执法水平和干部素质为目的,坚持实事求是,围绕“依法行政,热情服务”这个核心,客观公正地对上述五个单位的工作进行审议,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其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端正执法理念,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高行政效能,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审议内容
1、关于履行职责、服务大局的情况;
2、关于执行法律法规、特别是以本部门本单位为执法主体的法律法规的情况;
3、关于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承办代表议案,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
4、关于加强自身建设、改进工作作风的情况。
三、方法和步骤
整个工作审议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宣传发动(四月)
1、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工作审议实施方案,并提请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召开动员大会,对工作审议进行安排部署。参加人员:县委、县政府各一名领导;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调查组成员;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县直(政府系统)副科级以上独立核算单位,中央、省、市驻宁单位主要负责人;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工委主任);五个单位班子成员及内设股(室、所、队等)正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邀请县纪委、县委办、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统战部负责人参加。
3、被审议部门召开干部职工动员会,明确审议的目的、意义和要求,统一认识,端正态度,以实际行动迎接工作审议。
4、被审议部门成立工作班子,确定领导专抓,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并制订工作方案,及时报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审议调查组和工作审议领导小组办公室。
5、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审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驻本县的省、市、县人大代表发函,征求代表对被审议部门的意见。
第二阶段:视察调查,自查自纠(五月至六月)
1、授权县审计局对被审议部门进行财务审计,审计完毕后,将审计结果报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审议领导小组。
2、由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人大代表分别到县直有关单位和部分乡镇村开展视察、调查,广泛收集对被审议部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3、被审议部门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认真检查近五年(重点是近两年)以来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作风方面的情况,开展自查自纠,边查边改,并写出书面自查自纠报告,于六月中旬分别报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审议调查组和工作审议领导小组办公室。
4、工作审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碰头会,了解社会各界对被审议部门的意见以及这些部门自查自纠的情况,汇总各组情况,及时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审议领导小组。
第三阶段:组织审议,进行交办(七月)
1、召开工作审议会议。参加人员:县委、县政府各一名领导,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调查组成员,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县直(政府系统)副科级以上独立核算单位,中央、省、市驻宁单位主要主要负责人,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工委主任),五个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内设股(室、所、队等)正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邀请县纪委、县委办、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统战部负责人参加。
2、各工作审议调查组根据会议审议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将问题进行归纳整理,经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审议领导小组研究后,以县人大常委会的名义交办。交办意见向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阶段:集中整改,跟踪监督(八月至十月)
1、制订整改方案。九月上旬,被审议部门根据会议审议提出的批评、意见、建议和常委会的交办意见,结合本部门实际,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报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审议调查组和工作审议领导小组办公室。
2、抓好整改落实。被审议部门由主要领导挂帅,组织力量,按照整改方案,逐个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做到该纠正的问题依法依纪纠正,该处理的人和事认真作出处理,并于十月下旬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审议调查组和工作审议领导小组办公室。
3、加强跟踪监督。各工作审议调查组和工作审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改情况要跟踪监督检查,适时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并对一些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调查。
第五阶段: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十一月)
1、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门会议听取被审议部门整改情况的报告。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乡镇人大主席和部分县人大代表共100人对被审议部门进行测评。测评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满意票达80%及以上的,为满意单位;不满意票达30%及以上的,为不满意单位;得票率在满意和不满意之间的,为基本满意单位。对不满意单位启动质询或特定问题调查甚至撤职程序(或建议其主管部门对其采取相应措施)。被审议部门整改情况的报告和测评结果向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2、被审议部门和各工作审议调查组对这次工作审议要认真总结,并写出总结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工作审议总结会,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对尚未解决的问题继续进行督办,力求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工作审议的领导,县人大常委会成立工作审议领导小组,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明贵任组长,人大常委会领导郑福章、周方、赵吉永、眭晓棠、何为民、欧红杰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由李国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熊波同志任常务副主任,何凤英、郑敏娟、邓成仲、赵胜平等同志为副主任,办公室设在联工委。成立五个工作审议调查组,分别由分管领导牵头抓,具体分工是:内司工委负责县交管大队、教科文卫工委负责县广播电视台、农环工委负责县扶贫移民局、财经工委负责县城市建设投资管理中心、办公室负责县电力公司的审议调查。审议调查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由工作审议办公室将各组的调查报告汇总提交工作审议领导小组审议。整个工作在工作审议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审议办公室负责协调,各工作审议调查组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