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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远县产业扶贫资金、项目专项清理工作方案
          2018-04-07 10:03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和《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17〕21号)文件精神,切实纠治产业扶领域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的突出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对2016年以来特色农业产业扶贫、旅游扶贫、光伏扶贫、电商扶贫、林业产业扶贫等五个方面重点扶贫项目的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清理,坚持清理和整改相结合,从严查处产业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解决产业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的突出问题,确保资金管理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清理重点重点检查以下8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1.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产业扶贫资金;

          2.是否挤占、截留、挪用专项扶贫资金;

          3.资金拨付是否规范、足额、及时,是否滞留项目资金;

          4.是否有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雁过拔毛”、索拿卡要等谋取私利行为;

          5.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管是否到位;资金使用效益是否充分发挥;

          6.项目申报中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专项扶贫资金情况;

          7.是否严格执行项目审批程序;是否擅自调整变更扶贫项目;是否违反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招投标规定;项目报批报备文件、实施方案、招投标采购合同、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等台账资料是否齐全;

          8.信访举报及其线索反映的其它问题。

          三、工作步骤此次产业扶贫资金、项目专项清理工作,从本工作方案下发之日起开始,到2018年12月底前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3月下旬至4月15日)制定印发专项清理方案,对专项清理工作进行培训和动员。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专项清理的目标任务、推进措施、时间安排及责任分工等,并对专项清理工作进行动员,统一思想认识,全面启动专项清理工作。各乡镇(街道)专治办于4月5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县专治办。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4月16日至7月31日)各乡镇(街道)、各行业扶贫牵头单位(见附件1)要根据各自工作方案中确定的范围和内容,深入剖析查摆,围绕8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填写表格(见附件2、附件3),形成自查自纠专项报告。各乡镇(街道)专治办、各行业扶贫牵头单位(含成员单位)自查自纠报告于7月25日前上报县农业委、县专治办。

          (三)集中检查阶段(2018年8月1日至11月30日)按照“部门筛查、纪委抽查”的要求,分二个步骤开展集中检查。

          1.部门筛查。时间段为8月1日至9月15日。县农业委要组织扶贫、财政等相关单位,按照所辖行政村50%的比例,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筛查,查找问题线索,强化执纪问责,督促整改落实。各乡镇(街道)专治办还要根据自查自纠情况、部门筛查和纪委抽查情况,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从4月份起,每月25日前将附表4(统计数据为本月)上报至县专治办。9月16日至10月15日市农业委将牵头市扶贫办、市直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县区筛查情况,按所辖行政村30%的比例随机核查,督促整改落实,交办问题线索。业务主管部门要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并及时上报整改落实情况。

          2.纪委抽查。时间段为10月16日至11月30日。县纪委组织工作组按照覆盖联系全县10%的行政村比例进行随机抽查,强化执纪问责,督促整改落实。各工作组于在11月25日前将抽查情况上报至县专治办。从5月份起,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和县纪委派驻农业委纪检组,不定期对县职能部门产业扶贫资金情况,部门筛查、县纪委各工作组抽查情况进行再监督、再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8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级各部门要对专项清理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包括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工作成效、问题建议和下步打算等内容。书面总结于2018年12月25日前上报县专治办。县专治办将会同县农业委对全县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以一定形式予以通报。同时,进一步梳理出产业扶贫资金、项目监管的薄弱环节,提出健全完善建议,由县农业委制订全县产业扶贫资金规范化管理的工作意见。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建立“县级全面负责、乡镇具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落实主体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全面澄清底子。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把开展产业扶贫资金、项目专项清理工作当作重大的政治任务来部署落实,严格按要求将全县产业扶贫专项资金的来源、使用去向及存在问题查准查实。

          (三)强化协调联动。各乡镇(街道)、各行业扶贫单位要以扶贫专项资金、项目清理工作为中心,服从统一调度,快速协调推进。对清理出来的问题,不仅要做好立行立改,还要认真分析研究做好建章立制工作,确保今后产业扶贫专项资金安全运行。

          (四)强化监督执纪。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查处专项清理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乡镇纪委要充分发挥专项清理主力军作用,深入村组一线排查问题线索,严格执纪问责,确保专项清理不走过场。县纪委要统筹推进专项清理工作,强化工作调度,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对查处的典型案件,一律指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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