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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张家港市:巡察精准发力 施以靶向治疗
          2017-10-11 09:40  中国纪检监察报  

          “你们镇上2013年至2016年采购垃圾桶1800只,总金额46.8万元,为什么没有走公开招标程序?”江苏省张家港市委第二巡察组工作人员在对该市南丰镇进行财务查账时,敏锐地捕捉到了极不起眼的“垃圾桶采购异常”这一情况,隐约感觉到在零星采购发票金额虽小却数量密集的背后可能存在着猫腻,并通过调查,将相关问题写入了《关于对南丰镇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并责令立即整改。

          “现在,我们镇的垃圾桶采购已按照要求,由市招投标中心进行公开招标确定供货单位。其他重大项目建设、物资采购也按照政府招投标管理以及政府采购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南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袁政国说。

          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这在张家港市已成为常态。自2016年张家港市委启动巡察以来,经过两轮巡察,共向8家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反馈问题135个,被巡察单位立行立改问题27个,列入整改计划且已整改到位28个,其中首轮巡察反馈的48个问题已全部整改落实,其余正在抓紧整改中。

          该市按照细化、量化、具体化的要求,精准发力直击“病灶”,着力破除顽疾,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梳理问题清单,指明“病因”。对两轮巡察中发现的20个共性问题,以市委书记提醒函的形式,将共性问题和整改要求直接发至各区镇、机关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

          制定整改清单,“对症下药”。按照可以抓好落实的立即整改到位、难以立即整改的限定时间整改到位、需要调整完善政策措施的尽快调整完善的原则,逐条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整改措施,设定整改时限,形成与问题清单一一对应衔接的“祛病药方”。

          建立办结清单,“药到病除”。整改过程中注重对账销号,建立办结清单,对按期整改到位的予以销号管理,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严肃问责,确保整改落地见效。(黄坤 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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