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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远县通报1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2018-10-29 10:37  三湘风纪网

          近期,宁远县纪委监委通报了1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东溪街道舜德社区鹅公井网格支部委员杨玉荣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挪用村集体资金问题。2017年,杨玉荣先后两次挪用九狮岭自然村粮食直补资金共19029.13元供个人使用。2018年6月,杨玉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天堂镇岭脚村岭脚网格党支部委员周田古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贫困户问题。2014年,周田古违规将村民周某、孙某夫妻二人纳入贫困户。2017年全县开展扶贫对象“四类人员”清理时,周田古不按规定将周某、孙某作为清理对象上报,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6月,周田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太平镇排楼下村原党支部书记黎道兴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虚报套取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3年,排楼下村村两委以本村五保老人黎某正、黎某生名义虚报套取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0000元,用于本村两名孤儿的建房支出,黎道兴对此负直接责任。2018年5月,黎道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九疑山瑶族乡文武冲村原党支部委员李日宾违反群众纪律,在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2014年,时任黄河村村委会主任李日宾违规将其父母、妻子、儿子五人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2017年,文武冲村村两委商议决定将李日宾的亲属作为“四类人员”予以清理。李日宾利用职务便利私自篡改贫困户清理花名册并上报,致使其亲属未被清理出贫困对象。2018年7年,李日宾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5.冷水镇国土资源所职工宋波违反群众纪律,索拿卡要问题。2013年至2017年,宋波在清水桥镇国土资源所、冷水镇国土资源所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向建房户索要财物21100元。2018年7月,宋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6.太平镇新沙桥村村委会委员何昌福违反群众纪律,截留低保户走访款问题。2013年,时任太平镇梁武桥村村主任何昌福私自安排村会计将镇里下发的低保户走访款7200元用于村里修缮公厅。2018年3月,何昌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柏家坪镇柏家坪社区党委副书记兼谢家网格支部书记谢敦忠、原谢家村会计谢运清违反群众纪律,截留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2016年,谢家村2015年度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到位后,经谢运清提议,谢敦忠等其他村“两委”干部同意,将应发放给村民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150.9元截留用于村集体支出。2018年7月,谢敦忠、谢运清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柏家坪镇岭脚洞村党支部书记郑得明违反工作纪律,在扶贫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7年,郑得明在扶贫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村民郑某违规领取国家扶贫易地分散安置资金12.5万元,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7月,郑得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禾亭镇原老柏家村村委会主任柏见茂违反群众纪律,侵占群众粮食直补资金问题。2007年4月至2016年6月期间,柏见茂分四次从由其保管的村民粮食直补存折帐户中取款3300元,用于个人日常支出。2018年7月,柏见茂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0.水市镇村尾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周成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5年3月,周成忠利用职务便利帮助村民周某以低保户张某某名义申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2000元,并违规收受周某感谢费4000元。2018年8月,周成忠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按程序免去村委会主任职务。

          11.县林业局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心主任李军、桐木漯瑶族乡桐梓坪村原村党支部书记胡德义、原村会计胡木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贪污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2005年至2012年期间,李军、胡德义、胡木森伙同清水桥镇胡家村村民胡某(已故),在桐梓坪村承包实施退耕还林工程过程中,虚报退耕还林面积287.5亩,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资金52.9万元并予以私分。2018年6月,李军受到开除党籍、撤职处分,胡德义、胡木森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将三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2.天堂镇蒋家村原党支部书记蒋运春、村会计蒋良民、村委会主任蒋少宣、村计生志干莫志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2014年至2015年期间,蒋运春、蒋良民、蒋少宣、莫志平四人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10.504万元、共同侵占村集体资金3.204万元,并予以私分。蒋运春、蒋良民、莫志平三人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蒋少宣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并将四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宁远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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