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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派驻纪检组需处理好几个关系
          2017-09-01 11:19  中国纪检监察报  

          派驻纪检组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派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如何发挥体现好“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切实起到监督“探头”作用,在实际工作中就必须找准定位,妥善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注意处理好与派出纪委的关系。派出纪委和派驻纪检组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派驻纪检组受派出纪委直接领导,向派出纪委负责并请示报告工作,派驻纪检组协助和配合派出纪委各职能部门履行相关监督职责。派出纪委是派驻纪检组的“娘家”,纪检组要积极发挥“探头”“前哨”的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向派出纪委汇报工作,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对驻在部门存在的违反党纪问题,绝不能迟报瞒报、压案不查,更不能出现与违纪者沆瀣一气的现象。

          注意处理好与驻在部门党组的关系。派驻纪检组与驻在部门党组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纪检组长作为驻在部门的班子成员,同时要在党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派驻纪检组要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要积极争取党组的支持,维护党组的权威、形象和团结。对上级纪委的工作安排、重要会议精神以及贯彻落实的意见、措施和办法,都要在第一时间向党组汇报,最大限度地得到党组的支持。同时,既不能唯唯诺诺,瞻前顾后,也不能盛气凌人,颐指气使。只有把自己的位置摆正了,才能赢得信任和支持、形成良好的工作环境,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注意处理好与机关纪委的关系。机关纪委是党委内设机构,是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办事机构,承担本部门的教育、管理、监督等日常工作,派驻纪检组对机关纪委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两者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必须理顺工作关系,形成监督合力。纪检组不能搞“单打独斗”,要强化与驻在部门纪委的配合,增强办案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史嘉扣 作者单位:山西省晋中市纪委派驻市发改委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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