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下午,中共宁远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县纪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副书记。
本次会议应到会县纪委委员19名,实际到会19名,符合规定人数。
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宁远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办法》;推荐并表决通过了监票人,指定了计票人。酝酿了县纪委常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名单,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县纪委常委,选举产生新的纪委常委9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3名,常委5名。并提请中共宁远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面对人民的信任、组织的重托,面对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新任务新要求,新当选的县纪委书记陈海平强调要求,新一届纪委常委班子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为全面建成小康宁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一是增强党性,胸怀全局。进一步提升党性素养,坚定理念信念,坚决服从和服务于宁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二是加强学习,提高本领,不断增强执纪问责的能力。三是恪尽职守,秉公执纪。切实把监督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敢于坚持原则唱“黑脸”,敢于动真碰硬勇担当,使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四是求真务实,改革创新。既要埋头苦干狠抓各项工作落实,更要敢于善于先行先试求突破,强力推动纪检工作上新台阶。五是发扬民主,增强团结。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遇事多沟通,形成精诚团结的工作氛围。六是严于律已,清正廉洁。树牢监督者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做事讲原则、执纪讲规矩,工作高标准,生活低要求,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稳得住心神、抵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自觉维护纪检干部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