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11260016/2020-00145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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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宁远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5-03-18 10:54 - 名称:
机构信息及主要职责 - 文号:
机构名称:宁远县保安镇人民政府
机构地址:宁远县保安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郑建辉
邮编:425607 电话:0746-7641777 邮箱:baoanx@163.com
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7月1日-9月30日)
镇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如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领导和管理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民政、公安、监察、民族事务、国防建设等工作。
一、镇党委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级组织的决议;
2.负责镇、村党总(支)两级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总体建设,特别是党委班子的自身建设,做好本镇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3.领导本镇工作。研究制定本镇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确定工作目标;审议镇政府有关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检查和监督规划的实行情况,带领本镇广大群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4.领导和协调人大、政府的工作,领导和管理本镇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会、共青团、妇女、武装、统战、侨务、新闻宣传等工作;
5.正确执行党管干部政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做好干部的培养、考察、选拔和奖惩,负责对干部的教育监督;
6.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建设;
7.处理本镇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各项中心工作,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镇政府的主要职责
1.在镇党委领导下,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以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工作,落实兑现各级惠农补贴资金,监督指导农村财务管理,依法代理村级财务。
3.负责本镇的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能源建设、防汛抗旱、动植物疫病防控等工作,协调各村、各经济组织间的经济关系。
4.引导扶持镇企业、合作经济组织、私营企业和个体户健康发展,保证其合法权益,负责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5.负责本镇的工业、农业、林业、水利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培育主导产业,加快招商引资,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6.负责辖区应急、防汛、防震、抢险、人防及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辖区教育、文化、卫生、科技、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
7.负责本镇的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保障、统计、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等工作。
8.负责本镇的规划建设管理,集镇市场和公共设施管理、农村环境卫生管理、乡村道路修建及养护,负责处理违章占地、违章建筑的查处和土地开发建设管理等工作。
9.负责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宗教事务、社区矫正、安全生产等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10.承办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有:机关事务总协调组、纪检督查组、基层党建组、乡村振兴组、应急管理组、财税综合组、卫健统计组、政法综治组、农业农村城建组、便民服务组、粮食生产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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